民團質疑放水加味菸圖利菸商 國健署表示將於預告期後再決定

3月22日菸害防制新法上路,針對新興菸品做出管制,不但全面取締違法的「電子煙」及「未申請通過的加熱菸」,也預告「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不過反菸團體25日卻質疑紙公告4種口味及從原訂之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逕自改為自公告後18個月,兩者均明顯違法,且有圖利菸商之嫌。國健署則回應指出,預告期正在蒐集各界意見,一切還未拍板定案。

在菸害防制新法施行後,反菸團體25日再度抨擊國健署是「說一套做一套」,原在3月20日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換句話說,其他口味放任菸商添加。預告期又從60天緊縮為7天,更令人不解的是將新法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改為自公告後18個月才施行。

因此台灣拒菸聯盟已行文要求政府,應將公告文字修訂為「菸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以落實禁止所有加味菸品,同時也要求政府應確實遵照母法「2月15日總統公布後12個月施行」,依法維護國人健康。

對此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回應,現階段先針對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等4種口味預告禁止,是因為先前在菸害防制法修法期間,蒐集各界意見而來,這些是目前市面上最多、且最普遍的口味別,且菸害防制法修正母法條文預告就有這幾項,未來如果有新的口味,公告也會評估修正。

另外針對民團所指「公布後12個月施行」的時程,劉家秀表示目前一切在預告期間,還在蒐集各界的意見,蒐集完成之後國健署會再通盤考量,在母法也只是「預定」而已,一切仍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主。而目前一切都還沒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