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保障健康人權 朝野合作爭取參與WHO

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處曾一再聲稱「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沒有申請加入WH0會員之資格」,此一無理的聲明早已引起國人普遍強烈的不滿。按世界衛生組織於1946年由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召開之「國際衛生會議」通過之「世界衛生機關憲章」所設立之「國際組織」,為專門機構之一,於1948年4月4日正式展開成立,聯合國並定此日為世界衛生日。其主旨在使人類能獲致最高度可能性的健康水準,提高各會員國的醫藥衛生的技術標準及設施,教導人民衛生生活方式為其目的。

無論從歷史與國際法、憲法或相關法律層面而言,我國早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WHO成立當時,我國乃是聯合國重要決策國家之一,惟自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中共取代我國在聯合國地位之後,即將台灣人民排除在WHO組織之外,亦使台灣人民無法享有最高度的衛生水準與世界醫療資訊,如前發生的SARS與禽流感及現今出現的新冠肺炎(C0VID-19)全球性傳染病的最新資訊等。

WHO排擠台灣 違背健康人權憲章

即使如此,台灣目前在世界上亦具有一流的醫療水準,這從各國到台灣洗腎的觀光客相當踴躍,包含日本、新加坡東南亞等國人民,都爭先恐後到台灣洗腎就可窺見一斑。東南亞有些重要人物就醫者,亦不乏其人,以這個情況而言,WHO將我國排除在外,絕對是不合理的現象,各國人民就如上所述,他們早就以行動證明台灣高品質的醫療衛生水準,但WHO卻屢因政治因素之干預,不讓台灣高級醫療水準,來為世界人類做出優質的服務與貢獻,這種不合理的措施,不但大大的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公約及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WHO本身成立的宗旨,嚴重的剝奪了二千三百五十萬台灣人民的衛生健康人權,WH0這種嚴重違反人權,不合理不合乎人道的行止亦嚴重違反了WHO本身所規定的保障世界人類健康人權憲章呀!

如要建構完善的全世界一流的衛生安全體系,WHO執事當局更應以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排除政治因素之爭議,以更宏觀,保衛人類健康人權的公平正義的遠見處理這一問題,讓同是圓顱方趾世界人類的台灣二千三百五十萬人民同享衛生保健世界人類基本人權,並以台灣高水準的醫療水準加入世界醫療安全體系,共同為保衛台灣人民及全世界人類之健康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奉獻,不亦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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