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訴訟里程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宣布必須修正氣候保護法!

2021 年 4 月 29 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做出一項歷史性的判決,接受了 9 名年輕人的訴求:「由於保護氣候不力,人民的自由和基本權利已經受到侵犯」。裁定德國《聯邦氣候保護法》部分內容違憲,立法者必須在 2022 年底之前完成修法。

為什麼他們要控告德國政府?

這起訴訟起於 2020 年,九名年輕人在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及當地多個環保組織的支持下,針對 2019 年通過的《聯邦氣候保護法》(German Federal Climate Protection Act)提起上訴,指出該法的目標和措施,不足以保護德國人民及下一代的基本權利免受氣候危機影響,且無法履行政府在《巴黎氣候協定》中應盡的義務。

在過去,德國雖然已設定 2050 年達成淨零碳排目標,然而對於過渡期間的二氧化碳減量標準卻較為消極,僅計劃於 2030 年減碳 55%,可能會延遲淨零碳排目標。經過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審理後,於 2021 年 4 月 29 日裁定現行《聯邦氣候保護法》部分內容違憲,立法單位須在 2022 年底前完成修法

代表原告的律師Roda Verheyen,過去曾與綠色和平一起陪同三名德國農夫向德國聯邦政府提出告訴,指責政府沒有達到承諾的氣候保護目標,當時柏林行政法院的判決,也對此次氣候保護法訴訟勝訴有關鍵性的影響。© Chris Grodotzki / Greenpeace
代表原告的律師Roda Verheyen,過去曾與綠色和平一起陪同三名德國農夫向德國聯邦政府提出告訴,指責政府沒有達到承諾的氣候保護目標,當時柏林行政法院的判決,也對此次氣候保護法訴訟勝訴有關鍵性的影響。© Chris Grodotzki / Greenpeace

代表原告的律師羅達・弗海恩(Roda Verheyen)表示:「今天,聯邦憲法法院為全球在保護氣候及人權上,設定了卓越的新標準。它已認清當前面對的極端氣候危機,並以對今世後代公正的方式,解釋了基本權利。立法者現在的任務是定義有效的減排途徑,以實現淨零碳排的目標消極等待或延遲更加積極的減排工作是違憲的,當前的氣候行動必須確保能為後代子孫留下足夠的生存空間。」

原告之一的蘇菲・貝克森(Sophie Backsen)得知法院裁決後表示:「法院的判決對我們這些已經受到氣候危機影響的年輕人來說,是巨大的成功,我非常高興 !很明顯,《聯邦氣候保護法》的重點內容與我們的基本權利抵觸,有效的氣候保護行動必須立即開始執行,而不是在十年後才做,這項決定給了我繼續奮鬥的動力。」

原告之一的路易莎・紐依鮑爾認為「擁有公平的氣候保護措施是一項基本權利」。© Bernd Lauter / Greenpeace
原告之一的路易莎・紐依鮑爾認為「擁有公平的氣候保護措施是一項基本權利」。© Bernd Lauter / Greenpeace

來自環保倡議組織「週五為未來奮鬥」(Fridays for Future )的路易莎·紐依鮑爾(Luisa Neubauer)也是其中一名原告,她認為:「擁有公平的氣候保護措施是一項基本權利。對所有人,特別是對我們這些為了自己的未來,已經進行兩年氣候罷課的年輕人而言,這次判決是一個巨大的成功,我們將繼續爭取對所有世代都公平,足以維持全球升溫不超過攝氏 1.5 度的政策。」

判決推動德國政府修訂新《聯邦氣候保護法》

判決之後,德國聯邦政府於 2021 年 5 月12 日通過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原訂 2030 年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比例由 55% 提高到 65%,到 2040 年再減少 88%,與此同時,德國需在 2045 年實現碳中和,即溫室氣體凈零排放,比原先預計的減碳排程提早了 5 年。

德國聯邦政府通過修訂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比例提高至65%,並將德國淨零碳排的期限提早至2045年。© Paul Langrock / Greenpeace
德國聯邦政府通過修訂新《聯邦氣候保護法》,將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比例提高至65%,並將德國淨零碳排的期限提早至2045年。© Paul Langrock / Greenpeace

新法更規定 2023 年至 2030 年間各個經濟部門的特定年度排放量,尤其是能源及工業部門必須排放更少的二氧化碳,以實現 2030 年的氣候目標。並啟動 80 億歐元的緊急方案,以支持新氣候保護法的實施。

在全球,許多地區的人民因極端氣候事件影響,失去財產、住所甚至是生命,因此有越來越多正在或未來可能遭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公眾,正在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免受氣候危機的影響,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這項裁決,是全球氣候訴訟歷史性的判決,也將成為世界各地所有未決氣候訴訟的另一個重要參考點。

氣候正義,遍地開花

公眾為了氣候危機,向政府提出訴訟,德國並非首例。根據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Sabin 氣候變遷法律中心統計,全球已經有逾 1,700 件氣候訴訟案例,在 30 多個國家或地區發生,公民與民間團體透過法律途徑,促使政府立即採取氣候行動已經是全球趨勢

法國世紀案件,230 萬公眾促成訴訟勝利

2021年2月3日,巴黎行政法院判決包括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在內的原告勝訴。宣告政府對氣候危機負有責任,也彰顯了氣候變遷的惡化是政府失責,人民可採取法律行動。© Emeric Fohlen / Greenpeace
2021年2月3日,巴黎行政法院判決包括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在內的原告勝訴。宣告政府對氣候危機負有責任,也彰顯了氣候變遷的惡化是政府失責,人民可採取法律行動。© Emeric Fohlen / Greenpeace

2019 年 3 月,綠色和平法國辦公室與眾人事務(Notre Affaire à Tous)、樂施會法國分部(Oxfam France)和自然與人類基金會(Nicolas Hulot Foundation)等 4 個民間組織,組成「世紀案件」團隊(Affaire du Siècle / Case of the Century),以​​「在氣候問題上毫無作為」為由,提出請願書並獲得 230 萬人連署,將政府告上法庭

2021 年 2 月 3 日巴黎法院裁定,法國政府未對氣候危機採取行動已違法,這是法國司法界首次承認:國家因缺乏行動,而必須對氣候危機負責,對全球關心氣候危機的行動倡議者來說,這次裁決是氣候正義歷史性的勝利。(延伸閱讀:集結230萬人力量!法國氣候訴訟勝利!

德國首宗,農夫因氣候變遷控告政府無能

原告之一的德國農夫Heiner Lütke Schwienhorst控告政府無為,氣候變遷引發熱浪直接衝擊農作收成,影響生計。© Gordon Welters / Greenpeace
原告之一的德國農夫Heiner Lütke Schwienhorst控告政府無為,氣候變遷引發熱浪直接衝擊農作收成,影響生計。© Gordon Welters / Greenpeace

2019 年 10 月,三位德國農夫因為農產受氣候變遷影響,在綠色和平德國辦公室陪同和協助下,向聯邦政府提出控訴,指責政府沒有達到承諾的氣候保護目標。此案經過五小時的聽證後,柏林行政法院裁定:原則上可以接受尋求更多氣候保護措施的申訴,但考慮到三個農業家庭的基本權利尚未受到損害,因此駁回了訴訟。

這意味著基本人權是否受到侵害,可能成為未來氣候保護訴訟能否成功的主要依據,這次判決也是日後針對《聯邦氣候保護法》訴訟案得以勝訴的關鍵之一。(延伸閱讀:史上第一次!德國農夫因氣候變遷控告政府無能

菲律賓歷經四年訴訟,終獲公眾正義

2014年11月,為紀念海燕風災一週年,綠色和平、菲律賓氣候變遷委員會、國家青年委員會、地區組織「重建運動」等多個民間組織與菲律賓人民走上街頭,希望提高公眾對氣候變遷的認識,並要求世界領導人採取氣候行動。© Nathaniel Garcia / Greenpeace
2014年11月,為紀念海燕風災一週年,綠色和平、菲律賓氣候變遷委員會、國家青年委員會、地區組織「重建運動」等多個民間組織與菲律賓人民走上街頭,希望提高公眾對氣候變遷的認識,並要求世界領導人採取氣候行動。© Nathaniel Garcia / Greenpeace

2015 年 9 月,菲律賓地區組織「重建運動」(Reconstruction Movement)與綠色和平聯合代表 13 個組織和 20 名個別人士,要求菲律賓人權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of the Philippines,CHR)調查高碳排企業,在引致氣候變遷以及海洋酸化的責任。

2017 年 12 月人權委員會首次傳召 47 家化石燃料公司,成為國家機構因氣候變遷向企業問責的先例。歷時四年調查結論表示,受氣候變遷影響、人權受到嚴重損害的民眾,必須有獲得補償和訴諸法律的權利。氣候危機當前,重大污染者及企業有責任保護人權。(延伸閱讀:氣候正義,勝!菲律賓颱風災民向化石燃料企業問責

臺灣第一場氣候訴訟

根據能源局統計,臺灣約有 8 成電力來自於燃燒化石燃料的火力發電,其造成的溫室氣體包含加劇氣候變遷的二氧化碳。當全球逐漸升溫,海水暖化並膨脹體積,同時極圈持續融冰,使海平面上升,根據綠色和平於 2020 年發布的 《全球暖化下臺灣海平面上升和暴潮衝擊分析》報告指出,若不積極減碳,至 2050 年臺灣將有約 1,400 平方公里土地淹沒在海水中,西半部縣市尤其危險。

為了讓經濟部重新審視用電大戶條款過於寬鬆,僅有500個電力用戶(電號)受到規範的問題,4名公眾、綠色和平與環境法律人協會於2月3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企業更積極減碳。© Yves Chiu / Greenpeace
為了讓經濟部重新審視用電大戶條款過於寬鬆,僅有500個電力用戶(電號)受到規範的問題,4名公眾、綠色和平與環境法律人協會於2月3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企業更積極減碳。© Yves Chiu / Greenpeace

2021 年 2 月,綠色和平催生了全臺第一場氣候訴訟,正式向經濟部提告,要求經濟部修改過於寬鬆的用電大戶條款,將提高綠電義務量、擴大規範對象等內容納入法條,以落實環境正義,並於同年 4 月舉辦「氣候訴訟法學論壇」,獲得 51 名法學專家、學者連署,支持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中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將追求正義的權利交還到人民手中。

氣候行動不能缺少全球公眾的參與,公民訴求的力量需要您我共同維護,在實踐氣候正義的路上,綠色和平將持續向政府與企業要求正視氣候危機,也邀請您分享環境資訊,關注氣候議題,並一同加入督促政府的力量,倡議制訂減緩氣候變遷的政策與法規,為人類與地球生態的未來,做出強而有力的決策。

更多綠色和平文章
氣候變遷成全球角力:群眾力量的時代來臨
「活在健康的環境是一種人權!」以氣候訴訟爭取生存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