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子翠都更案 市府代拆未同意戶

板橋江子翠段都更案2017年7月核定,但因1住戶不滿僅分回3400萬,與開價5000萬相距甚遠,經多次協調依然破局,因老屋結構有公安疑慮,新北市府8日執行代拆,該戶仍可分回1戶約50坪、1個車位且尚可領回約900多萬差額,價值共約3400萬元。

新北市都更處表示,江子翠段都更案在2008年送都更計畫,歷經近10年整合,2017年7月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原有3戶未同意戶,歷經實施者8次自行協調,公部門2次再行協調程序後,最後僅剩1戶尚未同意。

都更處指出,市府為求圓滿,又再次召開2次協調,且都更處長也拜訪未同意戶說明及關心居住現況,不過最終雙方在執行拆除前仍協調未果。

據了解,建商評估後,認為該戶約可分回約3400萬,但該戶開價5000萬元,價差過大,無奈協調最後仍破局。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日前江子翠段其他住戶均已搬離,因附近常有遊民闖入,也有多次報警紀錄,且市府與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至當地會勘,認定該建物為超過40年舊公寓,房屋結構確有安全疑慮,綜合考量公共安全、居住環境及全體住戶權益,且程序皆已完備情形下,由建商向市府申請代拆,並於8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