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傳浦死後沒收5.2億美元 創紀錄

紛擾28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法院裁准本金3億多美元確定後,其他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4日裁准本金1億多元,加上孳息共5億2074萬多元,因要加計全部本金從2017年到執行時的利息,總金額共沒收逾5.2億美元。可抗告。

這起罕見官司是被告死亡、單獨宣告沒收的案件,檢方聲請沒收犯罪金額創有史以來最高紀錄,最高法院定讞部分加上更一審昨日裁准金額合計8.2億多元美金,也創司法天價紀錄。

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完刑出獄,他犯罪所得也已執行沒收2875萬多美元。

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新制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包括湯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億多元、1億多元美金及孳息。

北院及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2895美元及孳息,共5億多美金部分,發回高院重裁。

高院更一審審理後,昨日裁准1億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多美元,惟因檢察官舉證提出帳戶資料不齊全,無法依現有帳戶資料算出回扣本金所生孳息的數額,另須就全部本金4億多美元部分,依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再計算執行完畢日的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