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將訂環境汙染新罪 最重關10年或罰1.5億元

記者黃宇秀/綜合報導

2名法國部長在22日刊出的訪問中表示,法國政府計畫訂定所謂「生態滅絕」罪(eco-cide),若蓄意對環境造成嚴重傷害,最重可處10年徒刑或新臺幣1億5000多萬元罰款。

法新社報導,這項立法行動是法國政府一年前創立的「公民氣候會議」提出的建議之一。會議由150位公民組成,會後向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提交149項關於減少溫室氣排的建議,馬克宏已表示會將其中146項訂定為政策。

法國司法部長杜邦-莫瑞提(Eric Dupont-Moretti)和生態轉型部部長龐皮里(Barbara Pompili)告訴法國「星期日報」(JDD),未來若「蓄意違反」環境法規,依照「生態滅絕」罪,最重可處450萬歐元(約新臺幣1億5200萬元)罰款或10年徒刑。

龐皮里表示,法國政府還將立法增訂一道「危害環境」罪名,讓潛在犯罪者在實際犯下非法汙染行為之前,就可能遭到處罰。

杜邦-莫瑞提則說,法國司法體系將增強環境專業能力,包括賦予全新的特殊環境審判權,以改善法院對汙染案件和民事訴訟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