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籲切勿自疫區攜帶肉製品入境

臺北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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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瘟疫情截至今(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止,歐洲疫情有擴散趨勢,德國於今年九月十日發生首例非洲豬瘟,亞洲地區印度、中國大陸、韓國、越南、緬甸、菲律賓及東帝汶等國也都持續通報發生疫情,顯示非洲豬瘟國際疫情仍未見緩和,海關籲民眾切勿自疫區攜帶肉製品入境。

臺北關松山分關今年八月十七日於臺北松山機場,查獲自中國大陸搭乘第CI-202次班機入境之本國籍陳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攜帶醬排骨、牛肚及鴨肉等肉類製品,淨重共一·二五公斤,未向海關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該關移請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由於大陸地區屬非洲豬瘟疫區,該局就該旅客違法攜帶豬肉及其他肉製品之行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規定,裁處新臺幣二十萬元罰鍰。

臺北關表示,肉製品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五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規定者,依同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規定,最高可處一百萬元之罰鍰。

此外,攜帶未經檢疫之生鮮植物產品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該關再次呼籲,非洲豬瘟疫情尚未趨緩,臺北松山機場海關已實施全面行李檢查,返國國人及入境旅客切勿心存僥倖攜帶肉製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