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地開發弊案 宜蘭縣長林姿妙無保請回僅回「謝謝」

宜蘭縣府、羅東鎮公所人員爆發土地開發弊案,宜蘭地檢署今(14)天漏夜複訊,宜蘭縣長姿妙上午約談後無保請回,面對媒體提問並無回應,僅說了「謝謝」就搭車離開,而本案有2人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包含宜蘭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另有6人交保。

宜蘭地檢署昨(13)天持搜索票,以羅東土地開發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由,搜查宜蘭縣場林姿妙、地政處長楊崇明、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人的住處和辦公室,漏夜訊問後,林姿妙無保請回,宜蘭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聲請羈押。

另外,林姿妙的堂姊、前國大代表林束梅凌晨自地檢署複訊後請回;一名林姓男子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諭令10萬元交保;前議員劉石純同樣10萬元交保;另外楊崇明涉犯貪汙罪,5萬元交保;林姿妙的大女兒、兒子林佑澤無保請回。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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