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孕妻命案坐牢11年 華男出獄談憾事

被控殺害妻子鮑晨燕的男主角劉洪新出獄後,首次接受媒體採訪。(記者謝雨珊/攝影)
被控殺害妻子鮑晨燕的男主角劉洪新出獄後,首次接受媒體採訪。(記者謝雨珊/攝影)

2012年2月5日,也是農曆元宵佳節正月十五的前一天,蒙市Ynez路1000號街區一棟民宅發生命案。懷有三個月身孕的華女鮑晨燕被發現面朝下趴在床上,沒有了呼吸。在現場調查的警員稱其身上有「可疑痕跡」,之後的驗屍報告稱她的死亡原因為「頸部壓迫」。被控殺害妻子鮑晨燕的男主人翁劉洪新,因此被捕坐牢11年。但在月前與檢方達成不抗辯協議(no contest plea)之後,最近出獄,並接受本報專訪。

他說,因為現實的壓力,與心繫女兒和母親,他不得不低頭,與檢方達成不抗辯協議。他並希望透過本報,對一些提供給他和其母支持的人士表示由衷的感謝,並希望未來有機會回報。

劉洪新一直以來堅稱沒有謀殺妻子,但月前與檢方達成不抗辯的認罪協議。劉洪新受訪時說,因為在牢中的日子壓力很大,且每天都很想念女兒。檢方與公設辯護律師曾數次向他與母親施壓,希望他認罪,並稱如果進入陪審團審理程序被判有罪,可能會判處終身監禁。劉洪新說,假設他被判有罪,很可能得接受25年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在牢裡。同時他也不知道還要花幾年,才能完成下一次的陪審團審理。

入獄後從未見過兩歲女兒

「自己一個人無所謂,但我還有孩子及家人」,他表示,當時他被捕的時候,女兒只有兩歲,入獄11年以來從未見過女兒,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過得怎麼樣?他的母親已經73歲高齡,打他出事以來,母親二話不說從中國赴美長達十年多,經常去監獄探望並給予他支持,他不忍心讓母親一個人繼續在美國過苦日子,更不忍心讓母親與生病的父親分隔兩地這麼久。劉洪新只有放棄抵抗,接受檢方提出的協議,對過失殺人控罪表示不抗辯。

2012年2月5日發生命案後,因為很多細節需要取證,許多證人需要傳喚,案件最終在兩年後的2014年8月11日開庭審理。最初,一切證據指向都對劉洪新不利。雖然劉洪新在法庭上表示,從來未對妻子動過手,可是死者鮑晨艷前夫的兒子洪萬成曾出面旁聽,並指稱他曾多次對死者家暴,掐住妻子的脖子是慣用手段。

這項證詞無異於將劉洪新推向了施暴者的一方,然而劉的辯護律師隨後也找到非常關鍵的證據,讓案情出現反轉。2015年5月29日,蒙特利公園市警員埃爾南德斯出庭作證說,在2010年10月7日的一次報警紀錄中,鮑晨燕曾向劉洪新施暴。

該案兩位法醫對於鮑晨艷死因的不同解讀,也讓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女法醫西爾維婭認為,鮑晨燕的死不能歸類為「謀殺」,而應該是死因「不確定」。她的理由是,死者若被掐死,頸部應該有骨折痕跡,並且留有行兇者的指甲印,但鮑晨燕的脖子上兩種痕跡都找不到。而且鮑晨燕死前半個月,有在醫院就診紀錄,顯示血糖很低,她還自述常有「嘔吐」甚至「吐血」情況發生,還有肺部不適。

有法醫指劉妻可能自然死亡

女法醫西爾維婭並指出,鮑晨燕此前的醫療報告也顯示,她的血壓明顯低於正常標準。因此推斷,鮑晨燕的死亡可能是疾病、疲勞,外加面朝下趴在枕頭上睡覺所致。正是這項證詞,成為本案兩度流審關鍵。部分陪審員相信,劉沒有掐死鮑,鮑可能是因為身體原因自然死亡。2015至2016年,兩次陪審團投票都未達成一致,且兩次審理的各個12名陪審團員中,均有三人認為劉洪新罪名不成立,導致案件無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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