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光電業回扣 通霄鎮長陳漢志遭羈押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5日電)苗栗縣通霄鎮長陳漢志處理太陽能光電案疑似涉貪收受業者回扣,苗栗地檢署指揮檢調搜索鎮公所並傳訊多人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漢志及前機要秘書、蔡姓業者等3人獲准。

法務部苗栗縣調查站接獲檢舉,通霄鎮公所處理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裝太陽能光電專區案,疑似收受回扣,經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前往鎮公所搜索、約談鎮長陳漢志等多名公所人員。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指出,搜索行動昨天開始進行,檢調人員查扣多項文書資料,並帶回、通知20餘人應訊製作筆錄,今天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通霄鎮長陳漢志、陳姓前機要秘書及蔡姓業者等3人。

苗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陳漢志等3人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編輯:李錫璋)11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