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杏兒賄選案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否認買票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6日電)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求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涉嫌以現金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遭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庭,蕭景田否認犯罪,並表示絕對沒有買票賄選,單純贊助里長選舉經費。

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蕭景田、林杏兒樁腳曾繁川認為時任國民黨副發言人林杏兒角逐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選情不佳,有落選之虞,因此於去年11月22日拜訪多名里長候選人,並交付放有林杏兒選舉文宣的現金信封袋。

檢察官認定,蕭景田等11人賄選的金額共計新台幣11萬元,嚴重妨害公平選舉,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蕭景田否認買票賄選,並表示單純贊助國民黨提名的議員、里長候選人選舉經費,目的是敦親睦鄰,幫里長們加油打氣。

蕭景田的辯護律師魏平政則說,蕭景田曾任國民黨中常委及彰化縣黨部主委,對國民黨有特殊感情,當時國民黨財務拮据,為了讓黨提名的市長、台北市第一選區市議員、里長候選人選情好,才自掏腰包贊助經費,絕無賄選買票。

至於曾繁川與其他涉嫌行賄的里長候選人均否認犯行,並表示於調查局、地檢署進行的筆錄均無證據能力,請求勘驗調詢、偵訊筆錄光碟。

法官諭知全案於7月21日再開庭。蕭景田離開法院時,僅揮揮手向媒體示意,對於媒體詢問的問題均不發一語。(編輯:張銘坤)11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