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虛報開藥 健保署:絕對查處

在「第91屆國醫節第13屆台北國際中醫藥學術論壇」中,廠商展示在台灣尚未獲准上市的「清冠一號」樣品。(本報資料照片)
在「第91屆國醫節第13屆台北國際中醫藥學術論壇」中,廠商展示在台灣尚未獲准上市的「清冠一號」樣品。(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開發的新冠肺炎中藥「清冠一號」,銷售全球數10國深獲肯定,但至今仍未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入治療指引,不能由公務預算支應藥費,發生中醫師開藥時只能分拆藥物成分報帳,或用感冒相關代碼申請健保給付。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解釋,未將「清冠一號」列入指引,是因專家認為療效仍待商榷,且藥廠也應主動向健保提出申請才可能納入給付。

由於清冠一號未被列入新冠肺炎治療指引,加上沒有健保給付,因此有不少中醫師抱怨,治療新冠病患時根本無法向疾管署申請費用,只能改用「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以感冒、鼻炎等方式申請健保給付,表面雖合法,但民間團體認為此舉是吃健保豆腐,呼籲中央盡速納入指引。

健保署指出,由於清冠一號目前仍不是健保給付藥品,醫療院所若有捏造就醫的行為,將涉違反健保特約管理辦法,健保署只要接獲浮報或虛報的投訴,絕對會進行查處。

陳時中則指出,清冠一號至今尚未被列入新冠治療指引,屬於專家們最後的決定,可能是因專家認為療效未見積極效果,或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後決定不放指引裡;但還是有附帶條件,若主治醫師與病患充分溝通,仍然可以自費方式使用。

至於何時才會將清冠一號納入健保給付?陳時中說要看藥證擁有者何時向健保署提出申請,之後才能進行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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