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遠洋外籍船員薪資調高直付

漁業署今年五月廿日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強化外籍船員薪資保障,要求薪資直接給付,並自七月一日起將每月最低薪資從四百五十美元,調升至五百五十美元;在今年五月廿日前已簽訂勞務契約者,最遲須在明年元月,調高至五百五十元。

漁業署表示,新修規定除要求雇主必須足額與直接給付外,也規定只能由雇主或臺灣仲介給付薪資,不得交由外國仲介給付,以避免不當的薪資剋扣。另外,漁業署也透過漁船勞動條件檢查、至經營者與仲介機構處所檢查,確認工資數額與發放方式、工時與休息時數、船居生活條件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