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與永傳能源仲裁始末 CIP:合約解讀不同 尊重仲裁結果已迅速付款

【民眾網曹景旭綜合報導】

丹麥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在台灣投資離岸風電,其開發的彰芳暨西島計畫是台灣第一座全面風電國產化的示範場。但日前有媒體報導,CIP與本土廠商永傳能源出現合約爭議,指CIP違約欠費,經國際仲裁後判付永傳1.5億元。對此,CIP表示媒體以聳動標題及單方說法,影射CIP片面毀約欠費,今(14)日發出正式澄清聲明。
CIP澄清,與永傳能源本件國際仲裁之起因在於,雙方對於福芳離岸風場服務合約中,關於里程碑付款條件是否達成,有不同的解讀,並非CIP無故毀約。福芳風場服務合約中關於里程碑付款之約定,係以福芳風場在到達每一個里程碑時,仍否能繼續順利開發為前提。
CIP表示,因民國107年時,福芳風場所坐落之第28號潛力場址,已有其他開發商先行申請場址備查,當時福芳風場也未能比其他開發商更早取得環評,故依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第9點之規定,該風場於107年之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階段是被判定為「無法開發」的。CIP本於上述事實,認為永傳能源所主張服務合約之第一期里程碑付款,條件並未成就,雙方因而產生合約解讀之爭議,進而提付國際仲裁,絕非如報導所示有何惡意毀約不付款之情形。
CIP本於尊重合約及仲裁庭對合約之解釋權,雖仲裁庭作出與CIP不同之解讀,但在仲裁庭作成仲裁判斷後,CIP即已迅速主動依仲裁判斷給付款項完畢。
CIP強調,在世界各國均正派經營,在台灣亦用心深根、扶植本土產業鏈、與沿海地方鄉鎮共創共好。目前CIP正積極投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我們將以數年來在台灣的投資與實績,持續為台灣的綠能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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