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協助無籍船筏合法化 確保民眾生計

(中央社澎湖縣5日電)目前全國除澎湖以外縣市面臨無籍船筏不得出海困境,澎湖縣長賴峰偉今天赴議會進行施政報告表示,證明縣府先前決策正確,透過主動輔導申請等做法協助無籍船筏合法化,確保鄉親生計。

賴峰偉表示,目前全國除澎湖縣以外的縣市,都面臨無籍船筏不得出海困境,雖然船舶管理屬中央權責,但現在證明當初縣府主動輔導無籍船筏合法化的決定正確,確保鄉親不受中央禁令影響生計。

賴峰偉說,民國108年4月下旬,當時就任還不到4個月,經海巡署告知澎湖境內有900多艘無籍船筏,監察院要求廢止「澎湖縣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109年起海巡將嚴格禁止所有無籍船筏出海。

賴峰偉強調,雖然依法船舶管理是交通部航港局權責,但許多澎湖人以海為生「一艘船可能關係一個家庭生計」。因此主動邀集航港局、海巡署、縣府農漁局、旅遊處等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提出以「輔導申請」、「降低收費」、「簡化流程」三大原則,協助無籍船筏合法化。

賴峰偉表示,在議會、立委楊曜協助下,縣府為每艘無籍船筏船主向航港局爭取到50%的自用遊艇認證費用補助,每艘船約可減少新台幣3萬5000元認證費,從108年至今已有427艘取得「自用遊艇」執照。

賴峰偉說,航港局發文公告109年元旦起出海必須「船有執照」、「人有駕照」,因此縣府爭取在澎湖開設專案考照班,並針對識字有限的長者首設以口試取代筆試,並由縣府派專人輔助口語朗讀。

賴峰偉表示,在考照費用部分,縣府補助營業用小船駕照每人5500元,自用小船駕照每人2000元。統計108年至今已有886人取得小船駕照,今年更有472名民眾報名11、12月分考照,其中28人為識字有限長者,創下歷年最高報考人數紀錄。

賴峰偉強調,縣府考量多數年長者、經濟弱勢者使用船筏多為不適用船舶法的「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15匹馬力)之非漁業用小船」,因此特別制定「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免收驗證費、不用考照,至今已協助807艘取得登記。(編輯:謝雅竹)1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