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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縣有條件開放內用 須經審查合格

澎湖縣 / 綜合報導

微解封腳步越來越近,但餐廳內用各縣市紛紛踩剎車,現在只剩下澎湖有條件開放內用。這些餐廳必須先向縣府申請開放登記,經過查核後才能讓民眾內用,目前申請的狀況,縣政府發言人也做出說明。

澎湖縣政府發言人陳其育說:「目前為止總共有11家的業者,正式向我們縣政府提出,希望從7/13開始可以來申請內用,我們縣政府衛生局相關單位,近期都會實地到現場來查核。」

已經有11家餐廳業者提出申請,包括架設隔板、梅花座安排座位、可維持社交距離等條件下才能內用,縣府也會不定期稽查,違者將依法開罰三千到1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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