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險買錯 房屋失火不理賠

火險買錯 房屋失火不理賠

台中今年(2017年)1月發生一場民宅火警,雖然屋主10幾年前就幫房子買了火險,保險公司卻說無法賠償,追究原因,原來是保險買錯了。

早餐店發生火警後,傳來陣陣的燒焦味,屋主是80歲的房東,原以為他在10多前,買了產險能獲得保障,沒想到保險公司卻說使用目的不符,拒絕理賠。

屋主韓先生:「沒有辦法接受,我十幾年繳火險的錢,等於白繳了。」

律師蔡惠子:「如果房屋的用途是自己用,那保一般住家火險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屋用途是營業用途,不管是自己營業還是租給別人營業,就要保商業火險,如果商業用的房屋,只保所謂的一般住宅火險,將來萬一發生火災的時候,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

律師建議大家,買保險前可以先上司法院網站,查詢保險公司過去的訴訟案件,以免花了錢最後卻求償無門。(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