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明傳產業園區 准辦開發

烏日明傳產業園區計畫獲內政部審核通過,未來於十點三四公頃園區內,將依法興建汙水處理廠、滯洪池及管理中心。(記者陳金龍攝)
烏日明傳產業園區計畫獲內政部審核通過,未來於十點三四公頃園區內,將依法興建汙水處理廠、滯洪池及管理中心。(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歷時二年,民營事業申辦的烏日明傳產業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經內政部審核通過!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表示,申請人可續辦開發工程,未來於十點三四公頃園區內,將依法興建汙水處理廠、滯洪池及管理中心,並將自行組成管理組織與捐贈市府公共設施,達到開發商、民眾、環境與政府多贏結果。

經發局指出,該園區於一0八年進入工程階段,但因地籍圖與現場位置偏差,開發工程即刻喊卡,歷經各單位協商、地政單位地籍數值化重測,並由市府經發局重啟都市計劃程序、轉送各法定變更書件供主管機關備查,最後由都市發展局及內政部都委會確認都市計畫變更內容無虞,送交內政部核可。

經發局表示,為因應企業擴廠所需產業用地需求,市府積極輔導與監督民營事業單位完成公民營事業辦理的產業園區設置、特定地區土地合法化、非都市地區毗連擴廠及自辦產業園區,合計新增產業用地逾一百六十二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