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律明確授權 NCC恐違法行政

NCC昨通過「換照審查評分表」,法界認為沒有法律明確授權,NCC不可違法行政。圖為NCC副主委翁柏宗(右)與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長黃文哲說明評分表。(王英豪攝)
NCC昨通過「換照審查評分表」,法界認為沒有法律明確授權,NCC不可違法行政。圖為NCC副主委翁柏宗(右)與電臺與內容事務處長黃文哲說明評分表。(王英豪攝)

中天新聞台換照審查又引發適法性爭議,律師張宸浩引用多次大法官釋憲意旨表示,行政機關處分須要有法律明確授權,且不違比例及平等原則,如果NCC是針對中天新聞台訂出特定的評分表審查可否換照,恐有違憲及濫權之虞。

NCC這次公布的評分表,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規定應「從新從優」,也就是說,不能用行政機關自己新訂立的遊戲規則,規範先前已存在事實,不能因一件事情發生後,也對這件事情更改規則進行行政裁量。

張宸浩指出,大法官已在多次釋憲意旨中,清楚指出行政機關執法不能任意為之,必須要有清楚法律授權與規範,行政機關任意解釋法律後,自己訂立內部規則及標準,就是違法行政。

變更審查標準 須法律依據

張宸浩說,侵犯人民權利的處分須受嚴格法律規範,以中天換照來看,涉及的是人民工作權及媒體言論自由,更需謹守法律規範,如果NCC要變更內部審查標準,就須拿出法律依據,否則就是違法。

再則,NCC公布的評分表,其中關於過去2年半營運計畫執行報告40分部分,顯然違背自己先前內部發布的「評鑑審查辦法」及「諮詢審議規則」規定,如果行政機關內部規則就有法律衝突,哪裡還有程序正義?

造成寒蟬效應 開民主倒車

多名法界人士呼籲,站在憲法高度看中天換照事件,涉及言論自由的事前審查,行政機關如果先畫出特定執法界線,再對指定媒體吹哨開罰,不僅違反平等原則,更可能造成寒蟬效應,讓台灣的民主大開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