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扯!台電異常打卡疑浮報3000多萬加班費 竟讓單位自己查只追回48萬

獨家/扯!台電異常打卡疑浮報3000多萬加班費 竟讓單位自己查只追回48萬
獨家/扯!台電異常打卡疑浮報3000多萬加班費 竟讓單位自己查只追回48萬

(蘇聖怡/台北報導)受烏俄戰爭影響國際燃料價格大漲,台電今年累計虧損已達1886億元,超過半個資本額,得靠經濟部增資1500億元挹注,等同全民民埋單。台電虧損非一朝一夕,屢被要求檢討,監察院過去也多次針對購電成本、濫發績效獎金等彈劾、糾正台電高層與公司,但台電爭議仍層出不窮。近日監委調查發現,台電修護處員工有違規代他人刷卡上萬筆異常現象,浮報加班費跟出勤費,讓台電加班費爭議再度浮出檯面。

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王麗珍調查發現,依台電修護處與協力廠商簽訂的勞務工作承攬契約,加班需打卡作為計價依據,但審計部比對2018年6月至2021年8月該處委託協力廠商人員的加班與進出電廠門禁資料,發現共1萬3863筆異常。

異常打卡上萬筆、爭議金額3000多萬 竟交涉案單位自己查

台電收到查核通知後,沒有由檢核室或政風室慎重調查,竟交由涉案的修護處自行查處,經清查比對,疑似虛報金額由3298萬餘元驟減為255萬餘元,而實際協商扣款金額為48萬元,監察委員表示,證實虛報情形確實存在。

根據監委調查,台電為維持穩定供電,每年規劃辦理電廠機組大修或檢修工作,由台電修護處負責承辦,因修護處人力短缺,再以公開招標方式委由協力廠商配合提供需求人力共同辦理。

根據台電與協力廠商簽訂的勞務承攬契約,工作人員上下班需簽到(退),加班須打卡作為加班費計價依據。若有代簽到、虛報、溢領或不實報支情況,由修護處自應付款項中扣抵其不當所得,每案並需罰款2萬元。

審計部為查核加班費有無虛報,比對修護協力廠商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申請出勤費以及加班費資料,以及同期間協力廠商進出7個火力電廠與3個核能電廠的門禁紀錄,發現其中提早離開電廠或當日未赴工作場所等共計735位、1萬3863筆,估計應回收金額3333萬餘元,包括修護處本部2406萬餘元、南部分處851萬餘元、中部分處65萬餘元。

豈料,台電收到審計部的查核通知後竟交由修護處自行進行查核,2021年11月11日修護處發函要求協力廠商說明,廠商均回覆沒有不實報支以及溢領,甚至反過來質疑門禁資料不合理或異常;修護處2022年1月7日再度發函廠商提供該區段所有門禁資料,以及門禁系統故障或維修等紀錄,自行比對後,疑似異常比數降為8243筆,人數714人,總金額1677萬639元。

虛報金額驟減成255萬 還以合約結束、轉嫁員工為由只拿回48萬

2月時,協力廠商檢附佐證資料,修護處逐筆檢視後,疑似異常比數再降為2170筆,人數504人,總金額則為255萬5932元。不過,2018年至2020年有爭議的222萬7688元,台電以合約已執行完成,修護處沒有協力商待付款項或保證金可扣繳,且合約中未載明減少契約價金的方式,衡量司法訴訟所需費用為10萬元,因此與協力廠商協商扣款金額為16萬元。其中有206萬餘元無從追討。

2020至2022年的爭議金額32萬8244元,台電又以現有合約協力商若行扣減應付價金,除會訴諸司法,扣減金額可能轉由員工承擔,衍生勞工權益受損等,恐導致電廠大修作業人力不足,延誤進度進而影響供電穩定等理由,最後計算扣款金額為32萬。修護處與協力廠商協調結果,2018年6月至2021年8月初步同意繳回金額共48萬元。

監委認為,由此可證明台電修護處虛報加班費的情形確實存在,台電公司卻將相關案件交由涉案單位自行查處,難以公平客觀,顯欠周延,核有違失。

浮報加班費根本是累犯 台電2004年有671名員工遭懲處

不過,浮報加班費爭議並非台電首例,2018年時台電編列加班費的預算高達35.7億元,較前一年增加12億元,漲幅多達五成,挨批自肥,當時台電以因應「一例一休」,加班費必定暴增,且很多員工選擇領加班費,不願補休,遭立法院預算中心打臉指,台電可增補980名人力,要求台電「加強管控員工超時工作,貫徹員工休假制度」。

2004年監察院抽查台電2002年1到10月財務收支,發現台電9大火力發電廠,偽造打卡紀錄的員工多達4935人,有違失人員超過1160人,占員工總數的28%;而浮報的加班費、餐費高達2億625萬元,台電當年火速行政懲處671名員工,其中7位廠長被記2次申誡。

菱傳媒原始網址:獨家/扯!台電異常打卡疑浮報3000多萬加班費 竟讓單位自己查只追回4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