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樂團 vs. 超級巨星:難道我們還要用金曲獎項「保育」偶像明星嗎?

作者:楊威宇/另一個維度

小時候在跑巡迴時,偶爾會在演出活動遇到佼哥,或許他可能完全不記得我了,但佼哥一直是我非常敬重的演藝圈前輩。

然而,日前看到一篇佼哥關於金曲獎的訪談《黃子佼談金曲:要 20 個獨立樂團,還是 1 個超級巨星?》,當中有許多論點我非常的不同意,也非常意外如此位於產業核心的演藝前輩,會有和大眾一樣的迷思,或者,其實是希望大眾繼續保有這樣的迷思?

誰說「獨立音樂人」和「超級巨星」,只能擇一?

首先從標題開始:「獨立樂團」和「超級巨星」,從來都不是二選一的選項。尤其如今在歐美等成熟音樂市場,從「獨立音樂人」到「超級巨星」,是一個有目共睹的演進過程——由唱片公司一手操作、扶植成功的超級巨星當然還是有,但已不是多數,而且有越來越少的趨勢。

如果仔細觀察,更不難發現近幾年的許多「超級巨星」,也早已沒有過去的群眾規模。「分眾」是必然趨勢,而不只是一時的現象。


我在《換日線》上的第一篇文章,講的正是:〈「華語」流行音樂,為何和世界脫節?──全球化和中國化,只能選一個〉。或許佼哥對我的這個論點並不苟同——正如大多數現在華語音樂圈的產業菁英一樣,但目前似乎也沒有出現任何拿出具體例證、能夠反駁這個論點的評論。(除了說我菜的以外)

回到主題:想請問熟悉美日樂壇的佼哥,您覺得最近爆紅的美國少女歌手 Billie Eilish 是「獨立歌手」還是「超級巨星」呢?或許熟悉的時代不同,那麼 Travis 呢? U2 呢? Radiohead ? Queen? Pink Floyd ?Guns N’ Roses 甚至是 Beatles? –– 再怎麼說,披頭四當初也在英國的酒吧裡打滾了 3 年呢—— 那麼,他們究竟是獨立樂團?還是超級巨星?

當年美國人人在花錢賄賂電台 DJ 買榜的 Payola 時代(請參考:〈那些唱片公司絕不會告訴你的故事〉),就只有 Pink Floyd 死不低頭,面對腐敗的音樂產業挺直腰桿,一毛錢也不付給電台 DJ 們。您說成就他們的是藝術價值上的堅持較多,還是和商業合作上的妥協較大?而我們什麼時候才會有像他們一樣「頸椎硬化」的音樂人出現呢?

老實說,我一點都不贊同佼哥說的:「我比較傾向於讓更多人氣很高、比較偶像型的歌手,也有機會進來(金曲獎)這個舞台⋯⋯因為,我們還是需要流行巨星⋯⋯。」

事實上,我認為如果現在金曲獎上仍舊以「流行偶像」為主,未來才真的令人擔憂。畢竟這代表大家普遍仍認為「商業妥協」(或討好市場)比起「藝術堅持」(或創作自由),更加值得被認可。

超級巨星,只有大資本的唱片公司能創造?

其實,對於絕大多數聽眾和支持者來說,從來都不曾有區分「獨立」和「流行」的問題,只有「好聽 / 不好聽」還有「喜歡 / 不喜歡」的問題;一直以來在區分「獨立」和「流行」的,反而多是產業相關的工作者。

而追根究底,對於那些在業界擁有權力和資源的「產業菁英」們來說,真正區分「獨立」和「主流」的,其實更只是受公司和經紀人「控制程度的高低」而已。對吧?

其實這很好理解:試想如果你是掏幾百萬出來投資音樂人的老闆,或是一位控制預算的經紀人,結果對方做出來的作品根本不是你喜歡的音樂,甚至是你「覺得」不會紅的音樂,你能接受嗎?——這是一個在台灣民族性之下幾乎無法被克服的障礙。

而近年許多「獨立」音樂人或藝人,之所以和所謂主流唱片公司的合作意願低落,正是在面對大型資本投入時,「出錢就是老大」成了一頭無法對抗的心理巨獸。

唯一會乖乖聽話的,只有那些唱片公司從零開始培養、什麼都不懂的孩子——也只有等到他們有幸被媽祖欽點成為所謂「超級巨星」的那一天,這些藝人們才開始真正有和公司談判的籌碼。

而結果呢?吵架、解約、撕破臉的比比皆是。更多的,是在奮鬥的路途上,早已心灰意冷地放棄了自己的夢想。

或許,我們只看得到「超級巨星」們的光芒,但就比例來說,遠遠有更多加入主流唱片公司的藝人,在各種限制下載浮載沉、歷經長期的妥協和壓抑,只為有天能夠實現星夢——而這些滿腹苦水的藝人歌手們,真的有人在乎過嗎?他們走的是「獨立」或「流行」路線,有什麼差別嗎?

有人說「音樂人、文青就是反商」,但其實音樂人從來沒有反商,「反」的是讓不理解藝術價值的人來決定作品的模樣。

尤其,當產業菁英們拿自稱的「專業」出來影響作品內容時,卻從來沒有人提出實際的「專業指標」:
到底你們是如何知道做這樣的改動或選歌,會有更好的市場反應?依據是什麼?判斷標準又是什麼?還是一樣就只是「感覺」?如果都聽你們的,失敗了誰負責呢?被冰起來的是做決定的你,還是聽話的我?

靠「流行巨星」帶動創作風氣?——我非常懷疑

然而,前面這些問題只要被提出來,在台灣現在掌權的產業菁英們眼裡,就是個「白目難搞藝人」——就像我一樣。而我認為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台灣的音樂產業難以真正走向世界巔峰。

因為,藝術堅持在產業菁英們的眼裡,就等於「太藝術」、「不大眾」、「不賺錢」和「笨」:滅火器就是笨,所以打不進中國市場;謝和弦就是笨,所以才常常引戰被罵;楊威宇就是笨,所以只能流亡海外⋯⋯。

台灣的「獨立」音樂(也就是不受商業取向唱片公司操控的音樂人們),過去幾十年來是如此的刻苦——在當年幾乎所有的曝光管道都由唱片公司把持下,他們投注的青春歲月和心血,幾乎可謂「不可能」成功,因為幾乎沒有任何能接觸到聽眾的管道。

當時,這些主流唱片公司給過什麼幫助嗎?在那個「華語音樂的光輝歲月」,有過所謂的「讓利」和「共好」,給其他堅持藝術價值的音樂人嗎?

除了「五月天」以外,其他我真的不知道,有的話但願多多指教。

因此,要如佼哥所說「鼓勵唱片公司扶植的超級巨星,能帶動更多獨立音樂人」?——我個人是抱持著非常懷疑的態度。

另外,「獨立音樂往往淪為單打獨鬥」,我也認為如今已完全不是一個需要擔心的問題:現在商人們的鼻子靈敏得很,任何有「出頭跡象」的獨立樂團,不必擔心,唱片公司的電話馬上就來了。

問題是「然後呢」?——如果能建立彼此的信任和藝術價值的尊重,還怕湊不起來嗎?這幾年不也是因為唱片公司發現所謂獨立音樂開始有「發大財」的跡象,才開始紛紛插手?現在情況逆轉,最近反而聽聞到一些獨立樂手覺得唱片公司忽然冒出來「卡油」、「下指導棋」的抱怨。

迫於大勢所趨:接觸群眾的管道,唱片公司終於抓不住了;電視電台報章雜誌也沒那麼多人在意了;再也沒有人能決定要灌食聽眾什麼樣的內容了。這導致「傳統造星」的方式再也不管用了,華語世界的廣大聽眾們,也終於逐漸對於自身的喜好和品味日趨堅持,不再那麼的從眾⋯⋯。

這些,才是台灣「獨立音樂」順勢而起的緣故,跟獨立樂團有沒有得金曲獎完全無關。

若始終走不出「華語市場」進軍世界,為何還需要下一個「超級巨星」?

如今的台灣,終於逐漸走向歐美成熟市場由所謂「獨立音樂」為底蘊、唱片公司相對尊重藝人與創作的產業生態——也因此,我實在看不出來任何需要「保育」偶像歌手的理由。

除非,台灣的唱片公司擁有韓國或中國的「超大型集團」、「超大資本」,用選總統的架勢強勢掌握通路、全力洗腦國內和各國聽眾。

如果這樣才能靠音樂「進軍世界」、「橫掃全球」,那我認為以資源投入來說,顯然最後成功的也會是中國或韓國,而不會是台灣。

反而是,如果真有把心放在進軍世界,依照現有條件,我始終認為不向主流唱片公司妥協的所謂「獨立音樂」,才是台灣唯一的可能。

很抱歉,我怎麼翻閱近代音樂歷史,實在是沒有找到任何華人歌手打進「全世界」的前例,最接近的大概是傳出刷榜爭議上 Billboard 的吳亦凡了吧?(如果有其他人,願虛心求教)

所以,這麼多年所謂的「華語音樂榮光」,現在還看得到的極限,也就是五月天周杰倫蔡依林 SHE 了吧?——這是否也代表唱片公司的「專業操作」,其實根本沒有所謂進軍全世界的能力?最多也就是「主宰華語世界」這個極限了?

我在第一篇文章也有寫到,如果不走向以獨立音樂為主的百家爭鳴模式——讓藝術創作者決定作品的藝術價值,讓消費者決定誰能成功。對於所謂的「進軍全世界」,至少歷史告訴我們,以現行的唱片體系、操作方式和資本規模,靠台灣唱片公司是做不到的。

對於台灣音樂產業「中國化」或「國際化」二選一的立場,我依舊不變。而很明顯的,台灣大部分產業菁英選擇的是前者。畢竟若是獨立音樂真的佔據了主要音樂市場,由群眾直接支持並選擇能在市場立足的獨立音樂人,唱片公司和產業菁英那些「守門人」的特權與既得利益,也將不復存在。

時代早已前進,業界菁英卻仍活在過去

這也難怪,儘管現在的華語音樂市場,已是我所見過最多元、最精彩的時代;然而在台灣,多數產業菁英、與他們培育出的音樂工作者們,對於音樂操作的理解,卻依舊和幾十年前傳統唱片操作沒有太大的差異:

比如說,依舊用「大眾」和「小眾」區分音樂風格;依舊在評判是「獨立」還是「主流」;新人依舊在講「發片」和「宣傳期」,只是使用的工具和手段不同罷了;台灣各娛樂公司、產業菁英們出品的電影、小說、偶像劇、講座、樂評、文章訪談⋯⋯等等,也仍舊不斷地重複灌輸大眾「靠唱片公司才會成功」的迷思——這背後的目的究竟為何,值得大家思考。

就佼哥所說,如果台灣音樂的國際競爭力需要由「大家一起決定」,那麼把當今所有產業菁英集合在一起開會三天三夜,他們真的就能研究出下一個「大眾」或「國際化」的超級巨星嗎?就先別說「超級巨星」了,能研究出下一個「主流曲風」嗎?事實上根本沒有人知道,對吧?

這是因為,「國際競爭力」絕對不是靠產業菁英們決定,而是讓消費者自己來決定。雖然這幾年來我有聽說美國的唱片公司砸大錢和大型串流平台購買聽眾數據,進而做大數據分析,企圖破解下一個時代的「大眾主流風格」,但我依舊懷疑這個方向能帶來的實質效果——還是說,是我太小看台灣唱片公司「分析大數據早已超英趕美」的能力了?

金曲沒有「偏」——在新時代為何還要「緬懷領袖」?

最後,現在的台灣看似進入了「獨立音樂的大時代」,然而依舊不難看到「傳統唱片勢力」介入獨立音樂市場,進而干預作品和言論的種種手段。

比方說,傳統產業菁英仍然是多數大型獎項的評審、文化部用國庫預算編列補助的評審、國際音樂節的主辦單位、海外演出的投標廠商⋯⋯等等。所謂獨立音樂人如果「不合群、不妥協」,相對來說仍舊少了太多資源。

在台灣做獨立音樂,就算你已經有數量可觀的群眾,仍舊必須去唱一些只有車馬費的舞台,或是把歌曲上傳到一毛錢都不會付給你的音樂平台,否則你就不是「獨立圈」內的「自己人」,許多公共資源、機會或獎項,就是沒有你的份——說「獨立」,台灣的產業環境其實也不完全允許你獨立。「太藝術家」的形容詞套用在台灣音樂人身上,實在是言重了,比起國外的藝術家,台灣人可是以「務實」、「合群」、「溫良恭儉讓」聞名的呢!

但事實上,舉凡獨立藝術,很重要的價值正在於表達「非官方」和「非主流」的聲音,帶著與自己相似價值觀與認同感的支持者們,勇於表達那些沒人敢說的話,或挑戰沒人敢挑戰的價值——儘管或許會伴隨著「不合時宜」、「政治不正確」的舉止或言論出現,但也沒有人敢保證這些今日所謂的「非主流價值」甚至「離經叛道」,哪天不會成為下一個大時代風潮。

老實說,台灣直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讓這樣的藝術家有發跡成為「超級巨星」的機會——對於產業甚至社會整體發展而言,我想這並不算是一種健全的環境。畢竟,如果產業環境始終沒有讓真正的獨立藝術家崛起,台灣的藝人或許永遠不會有勇於表達自身立場的那一天,尤其是政治立場。(「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幾乎是台灣業界不變的潛規則)

然而,除了專業能力和作品,人格、態度、立場、言論,不都是成就一位偉大藝術家的組成元素嗎?

而「偶像歌手」,真的能在和唱片公司的合作關係之下,保有這些元素嗎?如果缺少了這些元素,還有辦法成為一位國際級的大藝術家嗎?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就算能突破語言隔閡和文化理解,海外觀眾們真的會想看一個沒有態度沒有立場,永遠只有官方說詞和政治正確言論的「台灣超級巨星」嗎?——或許,這才是沒有任何一位華語歌手,能站在世界舞台正中央的最主要原因。

當然,以上所有言論都能用一句話打破,就是「國情不同」:我們台灣玩的是華語音樂,所以只能用「華人特色的市場經營方式」,洋人那套行不通——就像「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一樣,有自己的特色和玩法。

但我想,在世界的大趨勢下只有早或晚——過時的商業機制和對創作自由的限制,終究只會離真正的「藝術」和「流行」都越來越遠。


誠如今年的金曲歌王 LEO 王說:「想寫什麼,就寫什麼,這是一件最重要 (x N )的事情。」這句話完美地告訴大家什麼叫獨立音樂——我認為也只有這樣的態度和堅持,才有機會挑戰「全世界」。

所以我認為,金曲獎的評審方向一點都沒有「偏」;它正筆直地朝康莊大道前進:未來的台灣音樂產業仍舊非常值得期待,需要擔憂的,只有還在使用傳統操作邏輯、還在緬懷過去榮光,同時期待市場反應能夠迴光返照的產業菁英們。

我說,如果真的有,未來那個真正站上世界舞台正中央的「華人超級巨星」,不會是周杰倫、也不會是 SHE ,而是一個你我做夢都想不到的另類音樂人,他可能充滿爭議同時飽受抨擊,甚至剛開始可能根本不被台灣人自己所理解的怪咖。

我不敢說自己的猜測一定正確,但相信時間會給大家答案的。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金曲爭議,所謂的「獨立樂團 vs. 超級巨星」:難道,我們還要用獎項「保育」偶像明星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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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企圖逃脫原本的視角,找到在另一個維度也能被看懂的事實。楊威宇,旅居倫敦台灣音樂人,曾為滾石唱片簽約藝人、FUN4 樂團吉他手兼主唱。華語幕後製作經歷包含台灣滾石唱片與北京華誼兄弟,獨立製作方面包含樂團茄子蛋《把你的女朋友送給我好不好》,2017 年受英國 BBC 電台專訪並入圍第 16 屆美國獨立音樂獎。代表作品包括《We Are Formosa》、黃鴻升《不屑》、《食尚玩家》、中國電視劇《新閨蜜時代》全劇配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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