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駕駛遭拖行喪命 協尋權利車業者傷害致死判7年4月

新北市中和發生一起權利車死亡糾紛,24歲的被害人看到協尋權利車的業者到場,並聯繫拖吊車要來拖走他借來的權利車,急著哀求等朋友來再處理,但業者不理會,上自己的車要離開,最後演變成拖行死亡意外,如今法官認定業者堅持開走車,與被害人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將他判刑7年4個月。

大半夜,年輕男子靠在路邊這輛車的駕駛座旁要駕駛先別走,沒想到駕駛突然拉上門,加速離去,人在車外的男子就這樣貼著車門拖行,當時轎車轉彎,疾駛過巷弄,男子被倒地受傷,民眾發現時嚇得連忙報案,送醫搶救2天仍宣告不治。

案發在新北市中和,檢警調查,蔡姓嫌犯以協尋欠銀行當鋪貸款的權利車為業,案發當天接獲通知到場,聯繫拖吊車來拖車,向被害人表示得先開回保管場,有問題再聯繫,嫌犯上自己的車要走,被害人拉住他的衣服,說那是朋友借他的車,希望等朋友們來現場處理,卻演變成遭拖行死亡意外,附近住戶印象深刻。

被害人哀求權利車業者先別把車開走,但業者並不理會接著上車拖行抓住車的死者。(圖/東森新聞)
被害人哀求權利車業者先別把車開走,但業者並不理會接著上車拖行抓住車的死者。(圖/東森新聞)

年僅24歲的吳姓死者,頭部胸部因為被拖行,最後撞地重創,多處骨折,搶救不治,嫌犯面對檢警說詞反反覆覆,一開始辯稱,印象中死者沒有抓住車,自己也沒察覺,後來出庭又改口,當下他要關車門,卻被死者拉住門把,堅持不讓他關門,他說,看到另外一輛車靠近,車上多人看似來意不善,他心生畏懼怕有危險,才會加速離開現場,這時,嫌犯的委任律師竟然還跟他說,一定是你記錯了,監視器並沒有這樣顯示,讓檢察官相當傻眼。

吳姓死者遭拖行後多處骨折,搶救不治。(圖/東森新聞)
吳姓死者遭拖行後多處骨折,搶救不治。(圖/東森新聞)

委任律師替他辯護,嫌犯在電話中聽到車主口氣不好,不允許拖走車,他害怕遭到不利,才會急著離開,屬於防衛,並非傷害致死,但法官不採信,審酌相關事證,認定嫌犯的傷害犯行跟被害人的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且他應該能預見這樣拖行恐怕會害命,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7年4個月。

嫌犯說詞反反覆覆,連委任律師律師也傻眼,遭判刑7年4個月。(圖/東森新聞)
嫌犯說詞反反覆覆,連委任律師律師也傻眼,遭判刑7年4個月。(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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