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大管家董宏 21年收賄20億

記者郭曉蓓/綜合報導

中共「中央巡視組」前副組長董宏案近日開庭審理,檢方指控他貪腐長達21年,受賄金額人民幣4億6000餘萬元(約合新臺幣19.78億元),外界預料將重判。董宏曾長期追隨中共「國家副主席」王岐山,被視為他的「大管家」。中共官場再出現億元貪官,引發網民熱議。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一審開庭審理董宏受賄一案,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其1999年至2020年,利用擔任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組成員、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前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謀取利益。

據檢方起訴,董宏在任職期間,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的財物計人民幣4億6000餘萬元。檢察機關在庭審中出示相關證據,董宏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在中共治理下,官場腐敗層出不窮。據初步統計,中共「18大」以來,億元以上貪官達81人。如今再出現「億元貪官」,引發網民譏諷「巡視組的貪污,好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