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提核三除役12項聲明 核廢料貯存應納環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5日電)環保團體今天針對核三廠除役計畫發表12項聲明,包含核廢料貯存、輻射監測等應納入環評事項;核三位於恆春斷層上,除役應嚴加考量地震安全;組成核三廠除役委員會,加強與地方公民溝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核能三廠除役計畫」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台電公司表示,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能三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將於2024年7月及2025年5月屆滿後進行除役,取得除役許可約25年內完成除役。

台電指出,除役活動期程包含除役工作前置作業約8年、主要除役工作12年、拆除無污染建築物及廠址最終輻射調查3年、土地復原並完成除役後廠址環境輻射檢測報告約2年。

環保團體在會議前先行舉辦「核三除役環評會議 民間聲明記者會」,發表12項聲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除役計畫達25年,應明定包含25年後拆除物的高、低階放射廢棄物移出計畫,才是實質除役,並承諾核廢料貯存及運送應嚴格管制。

恆春半島核三廠除役關注小組成員張清文說,除役過程最擔心輻射外洩,台電應完整調查,包含廠區內外關聯的地下水文,並設水井;另外恆春有颱風、落山風等氣候因素,廠區周邊5至10公里應設監測器,若輻射粉塵濃度過高便發出警報,提醒民眾採取防護措施。

屏東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怡提到,核三除役利益龐大,未來會有很多承包案件,希望能先成立平台,包含屏東地檢署及警方,事先杜絕黑道綁標;地方冷感,還是很多人不清楚除役是怎麼回事,一直覺得核三會延役,主要是公告文字艱澀、缺乏公民告知。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認為,除役不應該包含其他電力開發計畫;在交通部分,未來希望核三廠南側既存道路能開放通行,讓後壁湖到南灣的動線更順暢。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核三就是在恆春斷層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已認定是活動斷層,未來25年過程中要拆除、核廢料的貯存,都必須考量斷層影響,要確保核三廠能安全下莊;另外也應加強生態調查,並納入環評保育計畫。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林莉棻指出,政府應該公開資訊,讓當地居民充分知情;並組成核三廠除役委員會,其中民間成員應占3/5;台電對當地居民、社經、文化、生態造成的負面影響,應調查並擬定補償計畫。

核能三廠位於屏東縣恆春鎮,基地面積約329公頃,除役範圍面積約93公頃,保留包含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輸變電設施及通訊機房等;另外廠內興建用過核燃料室內乾貯設施、二號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等。(編輯:張雅淨)1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