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照行醫誆稱藥草水治癌症 判刑4年定讞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許姓男子在南投縣無照行醫,並自行熬煮藥草製成藥草水,謊稱可治療癌症,獲利211萬餘元。二審依藥事法製造偽藥罪,判處許男4年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也未獲核准製造中藥藥包,卻涉嫌自民國105年起為人看診,並自行購買當歸、川芎、金銀花等中藥材熬煮提煉,將中藥水分裝在保特瓶內販售給病患。

許姓男子以抽血檢驗等理由,每次看診向病患收取新台幣9700元的檢驗費,另以1萬5000元至4萬元不等價格販售中藥水;至少10名民眾各因大腸癌、鼻咽癌、糖尿病等病症求診,許男謊稱只要喝藥水即可治病,甚至阻止部分被害人尋求正當醫療。

一名被害人提告指出,許男曾騙她罹患大腸癌的丈夫只要服用藥水4個月就能完全康復,丈夫誤信許男的話才延誤治療而喪命,希望檢察官能好好辦理此案。

一審南投地方法院依製造偽藥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2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許男仍否認犯罪。

二審認為,許男104年間即曾因無照行醫被查獲,卻毫無悔意重蹈覆徹,105年起又犯此案,不僅破壞國家醫療秩序,且使病患錯失正規醫療與及時治療的機會,對病患身體健康造成嚴重潛在傷害,應予嚴懲,一審量刑過輕,改判刑4年。

案經許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法,日前駁回上訴定讞。(編輯:張銘坤)1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