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骨折搭救護車就醫 救護員趁機摸下體遭判6月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5日電)一名男子右腳骨折搭救護車前往新竹就醫時,擔任救護車隨車緊急救護技術員的張男利用男子躺在擔架時,撫摸男子陰囊,並以手指摳弄男子龜頭及套弄生殖器,遭判徒刑6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去年9月16日,一輛救護車載著右腳骨折的男子從台南市出發,前往新竹市就醫,救護車行駛高速公路時,張男利用男子右腳骨折需平躺在擔架的機會,徒手伸入男子褲內,撫摸陰囊,並以手指摳弄男子龜頭及套弄生殖器,對男子猥褻得逞。

男子事後報警處理,彰化地檢署起訴張男;法院審理此案時,張男坦承犯行,請求法官讓他緩刑,不過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擔任救護車隨車救護人員,執行救護病患職務時,本應潔身自愛,竟不知檢點約束,利用隨車救護機會,對男子做出猥褻行為,造成男子心理難以抹滅的創傷。

法官認為,張男先前已有因碰觸男性友人生殖器之舉而與友人和解,竟然再度犯案,可見被告並未因此心生戒惕,考量張男行為對告訴人造成心理傷害,因此依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張男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