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年詐婦人749萬還偽造支票 遭判刑2年10月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8日電)45歲張男謊稱國外有工作,邀約母親友人徐婦投資,8年詐得749萬元,徐婦要求還款,張男下載支票照片圖檔,用繪圖軟體偽造支票,讓徐婦信以為真,張男遭判徒刑2年10個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張男得知母親友人徐婦家境富裕,教育程度不高,不識國字,向徐婦謊稱自己在國外工作,且有資金從加拿大匯到澳洲可投資,徐婦信以為真,從銀行提出現金交給張男投資,張男從民國97年到105年詐得新台幣749萬多元。

徐婦向張男索討金錢,張男無力還款,竟然在住處使用電腦下載銀行支票樣張圖檔,再用繪圖軟體「小畫家」偽造支票,印上受款人、支票號碼以及票面金額等資料,將偽造支票交給徐婦,佯稱可在支票到期日領錢,徐婦兒子發現有異報案,徐婦才發覺上當受騙多年。

張男向法官辯稱,當初是跟徐婦說要創業,沒有詐騙;至於他用電腦軟體繪製支票,目的是要給母親學習辨認支票真假,沒想到有一天徐婦在他家看到後直接拿走,他有向徐婦說不是真的支票,不可以換錢。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被告稱教母親辨認支票真假是因有時會有廠商來交付支票簽收文件,但張母教育程度不高,如真有支票或文件要簽收,張男應當會親自處理,且如果要教母親辨認支票只需印製一張即可,但張男卻印了好幾張發票人、收款人相同且發票日期接近的支票,認為張男說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被告見徐婦年邁可欺,不斷訛詐,將徐婦當成提款機,長期詐得金額甚多,且張男被發現詐騙雖承諾分期清償,卻分文未還,有錢打官司、無錢清理債務,飾詞卸責、毫無反省之意,因此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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