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撿到錢包只看一眼 警:構成侵占罪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提醒民眾如果發現路上有錢包時,撿起來後最好直接送到轄區派出所,避免後續糾紛,台北內湖文德路上的失竊錢包案,皮包的女主人自行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撿走了她的錢包,報案後警方找到男子,他聲稱只是拿起來看,並沒有偷竊的意思,但這行為已經構成侵占罪。

畫面中女子坐在路旁,突然出現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從旁邊經過,還回頭看了好幾眼,接著站著拿出手機玩,看起來像是在等人或者等車,但看到接女子的車子來時,黑色上衣的男子又離開了現場,女子沒發現自己的黑色錢包掉在現場,結果過了一下,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又回到了女子等車的旁邊,走來走去看起來像在找東西,結果他用腳慢慢的,把女子掉落的錢包,邊走邊踢到角落,然後離開現場。

過了一會又出現了,他走回來撿走錢包,疑似把裡面的東西拿走後,又把錢包放回去,就這樣來回好幾趟,在錢包主人看起來,這名男子目標很清楚,就是要撿她掉落的錢包。事發地點就在台北市內湖文德路上,錢包的女主人說,裡面的5000元現金、證件、提款卡都不見了,疑似就是畫面中的男子拿走了,而這行為已經構成侵占罪,最高可處1萬5千元的罰金。

文德派出所所長王健仲說:「當事人一開始就有對他,提出侵占的告訴,那整個監視器上畫面看起來,他也的確有去拾取的動作,在路上看到遺失物的話,那當然是建議說,拿到最近的警察機關。」這男子來回在現場走了好幾遍,看起來就像在演一出獨角戲,到案後也辯稱只是撿起來看一看,但根本不知道,後方監視器拍下了整個過程,讓他的貪念通通顯示在鏡頭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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