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中國資助「共和黨」支持某北市長候選人 3中間人訊後交保、請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潘男等3人被傳喚,複訊後2人請回,1人1萬元交保。(圖/資料畫面)
潘男等3人被傳喚,複訊後2人請回,1人1萬元交保。(圖/資料畫面)

身兼「第三勢力333政黨團結聯盟」、「共和黨」黨主席周克琦等人,涉嫌於9月、10月間,以發放走路工等方式,為支持的特定台北市長候選人選,遭檢調搜索傳喚。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涉案的莆仙同鄉會幹部潘進東等人也涉接受中國資助,24日被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潘男及一蔡姓男子獲請回,一朱姓男子被以1萬元交保候傳。

根據了解,因潘男先前被以涉嫌賄選10萬交保,因此此次傳喚獲無保請回。朱男原被以5萬元交保候傳,但因籌不出保金,降保改1萬元。

檢調偵辦台灣「共和黨」黨主席周克琦等人,涉嫌替支持的特定台北市長候選人,舉辦餐會、發走路工賄選。訊後周克琦被以10萬元交保候傳,但他拒保,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後,裁定5萬元交保。潘男部分,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不過檢調進一步清查資金金流後發現,潘男等3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為支持的特定候選人辦競選活動,涉違反反滲透法。檢調24日發動搜索,傳喚潘男等3人到案。

反滲透法第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3條 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各款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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