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香驅蚊釀惡火 「豆花姨」供詞反覆遭收押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1傷,檢警認定是一對情侶在1樓喝酒時,點燃沈香未充分熄滅,導致火苗悶燒,涉嫌失火燒燬住宅和過失致死罪。點香的黃姓女子否認縱火,但因為供詞反覆,有逃亡動機,遭到收押,男友郭姓男子則是以6萬元交保。不過,兩人對於犯行都覺得很冤枉。

郭姓嫌犯弟弟說,「沒住一起 沒跟他聯絡。」

郭姓嫌犯打了3個小時的電話才找到親弟弟,帶著6萬元現金來替他辦理交保。

記者vs.郭姓嫌犯說,「我沒有犯罪,有覺得冤枉嗎 真的很冤枉,你們有吵架嗎 沒有。」

步出地檢署,郭姓男子大聲喊冤,慌亂之中還差點上錯車,最後攔下計程車離開。雖然郭姓男子強調,火災發生前他就已經離開,但檢方還是認定他有責任。

而黃姓女友則遭到收押,被移送到燕巢看守所時,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緊閉雙眼,直到聽到這句話才有反應。


「豆花姨」黃女收押 涉失火.過失致死最重判五年
「豆花姨」黃女收押 涉失火.過失致死最重判五年


黃姓女子連點了2次頭,不過檢警調查,她和郭姓男友等人當天凌晨在1樓茶具行後方中庭喝酒,雙方吵了一架後,郭姓男子先行離開,黃姓女子和其他人繼續喝,後來把燒沈香驅蚊的香爐丟進垃圾桶內,認定就是起火原因。


「豆花姨」黃女收押 涉失火.過失致死最重判五年
「豆花姨」黃女收押 涉失火.過失致死最重判五年


檢警在火場找到燒焦的卡式瓦斯爐,和疑似裝沈香粉的2個八寶粥鐵罐和香爐,證據確鑿,認定黃姓女子涉嫌重大,但黃女卻供詞反覆,似乎避重就輕。檢方目前依失火燒燬住宅和過失致死罪來偵辦,失火罪刑度在1年以下,過失致死最高也只能判5年,但如果是縱火罪可處7年以上,罪責顯然與46條人命不相符。

不只刑責的問題,黃姓女子和郭姓男子都是社會邊緣人,無業無產、無收入,日後面對巨額的賠償恐怕也付不出來,司法的判決究竟能給死者和家屬多少安慰?全國民眾都在看。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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