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工時減! 百貨櫃員怒:遭要求解封「補時數」

疫情期間百貨營業時間調整,櫃員上班時數也跟著縮減,甚至抱怨公司竟然要求,恢復正常營業後要「補時數」,有的要求員工簽同意書,同行認為不合理,尤其疫情期間業績差,幾乎領2萬多元底薪,勞動部回應,百貨算4週彈性上班,5、6月的時數如果挪移到8月份,還沒有勞資雙方同意,已經算違規。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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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百貨營業時間調整,晚開早休息,畢竟客人也沒幾個,但在非常時期,櫃員抱怨公司提出不合理要求。

百貨公司櫃員:「如果未來解封之後,公司希望把剩下的時數把它補齊,那補齊方法就是可能說,今天是早班,7點下班就延一個小時。」

聽了滿頭問號不能接受,像在信義區百貨上班,儘管目前一天工時,一樣9小時,之前排班一例一休,一個月休假8至9天,疫情期間分流分組,改「做二休二」休假變15天,總工時縮短,公司卻要求恢復正常營業後,要把時數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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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櫃員:「甚至還有一些,就是要簽訂同意書的,百貨營業時間縮短,也不是我們造成,是疫情的影響,甚至我們的樓管,也叫他們補時數。」

私下透露不只一家,同行有些櫃員,還得簽同意書,但日子已經難過,沒業績薪水只剩2萬多,和檔期期間落差大,想紓困也碰壁。

百貨櫃姐:「我們有去查我們之前,每個月公司幫我們保的勞健保,他們是保6萬塊的,因為之前可能業績比較好,所以他們保的是比較高的金額,那其實我們這樣就是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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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條平司:「五月份六月份的工時,是不可能挪到疫情比較稍緩的七、八月這邊來實施的,如果是之後有七、八月,有工時比較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還是要給加班費。」

儘管櫃員非百貨聘僱,勞動規範和出勤,由櫃位廠商管理,根據規定百貨業適用,4週彈性工時,一天上限10小時,換句話說,百貨在5月中三級警戒後,想調整員工時數,只能在「4週」挪移,還得要勞工同意當前提,否則算違法,勞動部接獲相關申訴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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