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懷孕好害怕!婦產科醫教孕母這麼做

【記者 葉倩如/新北 報導】

指揮中心的居家檢疫規定「孕婦懷孕第29周(含)以上或其他經醫師評估懷孕期間需有人陪伴照顧,彈性准予居家檢疫期間同住,不受1人1室或至多1名照顧者之限制」,後來此規定修改為「經醫師評估懷孕期間,需有人照顧之生活無法自理者」規定變嚴格,孕婦居家檢疫需醫師開立證明。

孕產婦於居家檢疫期間,該注意什麼?新北市板橋豐禾婦產科藍彥博醫師表示,居家檢疫的孕產婦如果要分娩,當有產兆落紅、陣痛、破水等情形發生,或者有其它高危險妊娠,如子癲前症、妊娠糖尿病、胎動變少…等現象需要就醫時,可先聯絡主要產檢的醫療院所評估狀況。如果建議就醫,就由當地衛生局人員安排至醫院就醫。無急迫情形,可等到檢疫期間結束,儘速就醫產檢。

圖:新北板橋豐禾婦產科副院長藍彥博醫師提醒孕母,居家檢疫期間如有就醫需求,應先通知當地衛生局,由衛生局人員安排就醫。

藍彥博醫師指出,居家檢疫孕產婦若有產兆的正確處理方式,他提醒懷孕媽媽,居家檢疫孕產婦如果臨時有產兆,經聯絡衛生局人員安排,進行PCR核酸檢驗,在報告結果12-24小時出來前,比照感染新冠肺炎的產婦處理,必須在負壓隔離病房待產,以及獨立隔離手術室生產,醫護人員會穿著隔離衣與N95罩等設備進行防護。等待報告期間暫時無法陪產,新生兒產後需要暫時隔離,如PCR核酸檢驗結果為陰性,因爲仍在檢疫期間,可轉至普通單人病房接受照護。

居家檢疫孕產婦若有預定安排時間的剖腹產,藍彥博醫師建議提早聯絡衛生局人員進行PCR核酸檢驗,取得陰性報告後,即可比照一般孕產婦的方式進行剖腹產。

藍彥博醫師提醒孕婦施打疫苗需與主治醫師討論,日前台灣取得莫德納疫苗,各縣市開始接受分配5萬劑莫德納疫苗並開始施打,立委日前審查紓困4.0預算時提出建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把疫苗優先提供給已經懷孕的醫護人員施打,依據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文件建議指揮中心應該優先提供mRNA疫苗給孕婦施打。

媽媽經商務長葉娜表示,因為印度出現有人施打完2劑疫苗依然確診死亡的案例,目前疫苗還沒有100%安全的情況下,懷孕媽媽建議與主治醫師討論是不是適合施打疫苗,目前需要充足的實證資料後,才可驗證疫苗對變種病毒是否能夠產生足夠保護力。

藍彥博醫師叮嚀,居家檢疫的孕產婦如要分娩,一旦發生產兆,請先聯絡衛生局,由衛生局人員安排至醫院就醫,若自行外出就診,將會受罰。待產分娩前必須接受採檢,陰性結果者與一般產婦相同,可在產房待產,採檢結果尚未出來前,須入住負壓隔離病房待產或生產。孕母若已預先安排剖腹生產,請務必先連絡衛生局人員,提前安排至醫院接受核酸檢驗,避免無採檢結果而必須臨時緊急剖腹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