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燒職場2】有防疫照顧假也不敢請 停課不停班家長應急兩解方

教育部18日宣布全台各級學校全面停課,家長有照顧小孩之需,得請「防疫照顧假」。
教育部18日宣布全台各級學校全面停課,家長有照顧小孩之需,得請「防疫照顧假」。

因應疫情延燒,全台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居家上課延長至6月14日,家長可依法請家庭照顧假。不過,一名從事電子業的李小姐向本刊透露,公司沒有人敢請防疫照顧假,多半以事假或特休假應急。事實上,類似狀況不勝枚舉;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提出兩大解方,盼能解決廣大家長困擾。

李小姐表示,因公司傳統風氣使然,短期間請太多假會遭人耳語,同事即便有照顧小孩需求,多半請事假或特休假,沒有人敢請防疫照顧假,「雖然防疫照顧假立意點良好,但實際上卻難以運用,對我們來說形同虛設。」

關於防疫照顧假的討論,網路上許多家長反映「我是單親家庭,防疫照顧假沒有薪水,同時又要照顧小孩該怎麼辦?」、「雇主要求我們防疫照顧假要提前一週告知,合法嗎?」、「為什麼沒有補貼?」

針對家長的疑慮,黃維琛回應,防疫照顧假是受疫情影響而停課的配套措施,不屬於《勞基法》規定的假別,因此不可歸責於雇主,而台灣的事業體有90%屬中小型企業,若硬性要求雇主支薪恐失平衡。可以考慮以下兩個解決方法。

方法一:交由學校處理

家長如何平衡家庭與工作?黃維琛表示,若家庭人力確有不足致使無法請假照顧小孩,高中以下學校仍有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家長可向孩童的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也會讓相關人員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感染風險。

方法二:各項假別交替運用

若家長擔憂學校有感染疑慮,希望以自己照顧為原則,黃維琛建議,防疫照顧假不與特休假、家庭照顧假、事假衝突,家長仍可利用這些假別請假,而雇主不可拒絕勞工請防疫照顧假,亦不可要求勞工以其他假別取代防疫照顧假,違者將處2萬至100萬元。

防疫照顧假QAQ: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差別?防疫照顧假:屬防疫應變特別措施,因此不得歸責於勞雇雙方,雇主可不支付薪水,但不得拒絕勞工請假,亦不可影響全勤獎金、考績;勞工申請資格必須有12歲以下等受照顧子女,或高中以下的身心障礙學生。家庭照顧假:屬勞基法規定勞工假別之一,勞工的家人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比照事假不給薪,亦不可影響全勤獎金、考績;適用於勞工的孩子超過12歲、亦非身心障礙者,全年以7日為限。Q: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多久?依照學校停課日期而定,並無時間限制。Q:防疫照顧假能以「小時」計嗎?需要提前告知雇主嗎?無硬性規定,勞雇雙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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