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 移民署暫緩停居留臨櫃辦理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考量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移民署前於5月28日公告,基於防疫優先,減少人流移動,針對在臺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約1萬6千餘人,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現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持續暫緩辦理,外來人口可以等疫情舒緩後再行補辦。

移民署10日表示,為嚴守社區防線,減少相互接觸流動,並兼顧外來人口之安全及權益保障,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已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之措施,不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

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再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

移民署指出,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臺規定的外來人口,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天起10日以內,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詳情可以查詢移民署官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5388/7181/7184/)或洽詢各服務站或國境事務大隊。

另鑑於近期苗栗縣電子廠之外籍移工群聚染疫情形,移民署呼籲,為有效防範外籍移工群聚感染,請雇主及外籍移工們配合相關防疫作為,以共同防杜疫情破口,外籍移工如果有身體不適或與曾與確診個案接觸之情況,請儘速就醫、快篩。又端午連假將至,請外來人口減少跨區移動,暫緩辦理聚會,並減少外出,共同做好防疫工作。2021/6/10

外國人合法停留180日 第12 次自動延長30 日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10日宣布,針對2020 年3 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第12 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指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 日之外國人,前於2020 年7 月17 日起至2021 年5 月13 日間,11 度宣布自動延長30 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12 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