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上班護士遽逝非過勞死

中國時報【林秀麗、鄭緯武、邱俐穎╱綜合報導】 高雄阮綜合醫院廿四歲女護士張簡淑君,不知罹患子宮頸癌末期仍抱病上班,三月間穿著護士服、趴在護理站櫃台打點滴照片被同事PO上網,引發「過勞死」疑雲。女護士日前過世,醫院證實為罹患癌症擴散到肺部死亡,家人正辦理喪事,對外界詢問低調不願多談。 阮綜合醫院護理人員表示,張簡淑君原任職私人診所,到阮綜合工作不到半年,院方不知道她罹癌。 三月廿五日當天,張簡到上班時因發高燒身體不適,護理長請她去急診室就醫;穿著護士服打點滴的張簡,覺得急診室病人太多,要求回到工作的內科護理站打點滴。護理長則要張簡打電話給家人載她回家休息。在她等候哥哥來醫院期間,被同事拍下趴在櫃台打點滴照片PO上網,引發「看圖說故事」過勞死聯想。 醫院方面表示,張簡當天回家後就請假休息兩天,並沒有媒體所稱「不能請假」問題。三月廿八日,張簡又到醫院上班,同時進行抽血檢查,次日得知罹癌後就未再上班。 因家屬希望張簡淑君到長庚醫治,阮綜合方面亦協助家屬安排住院病床,但張簡病情急速惡化,至四月十七日因癌細胞已擴散到肺部而過世。 張簡淑君的母親十九日晚上曾表示,她非常孝順,沒想到在事先完全沒有徵兆情況突然去世,讓家人非常難過,也透露她雖然已有男朋友,卻還未到論及婚嫁。 高市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表示,調查發現張簡淑君三月合計加班十四天,但並非連續上班日;其中僅三月十二日當天工作十三小時,違反加班時間不得逾十二小時的規定。 至於張簡淑君另有未領加班費問題,勞工局表示,勞資雙方對「加班時間」認定較複雜,張簡三月有十四天上班逾八小時,但她並沒有十四天都申請加班費。高雄市府勞工局仍依勞基法對醫院加重裁罰,開出「沒給加班費」、「超時工作」兩張罰單共八萬元罰款。 衛生署照護處長鄧素文強調,衛生署為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條件,已邀請勞委會、護理師公會及醫院代表,共同釐清護理人員的合理工時規範,醫院除須遵守勞動法規,勞委會對醫療院所的不定期勞動檢查結果,將納入醫院評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