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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廟遭法拍未通知 監院促法務.內政部檢討

台北市 / 黃佩華 戴榮賢 林志純 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是首都的蛋黃區,寸土寸金,捷運後山埤站附近一座百年歷史的福壽宮土地公廟,原本的土地持有人積欠債務被查封拍賣,有買家拿了將近1億元法拍取得,向法院提出拆廟還地的請求,獲得法院裁准。但監察院接獲陳情調查發現,檢察官只憑買賣雙方和地政士的供詞就認定是單純的疏失,還有法規上也有模糊地帶,督促法務部和內政部深入檢討。

緊鄰捷運站的50多坪四方形土地,土地公廟原本蓋在正中央,重劃分割後被分配到最邊緣、三角形的土地上,相當難重建。雖然廟方已經請專業團隊將土地公廟整座移到合法土地上,但廟方質疑重劃分割不符合原則,只是申訴都沒能獲得救濟,社團法人台北市中坡福壽協會前理事長竺鴻仕說:「一開始我就說要從頭來從前面開始,(他們沒有講清楚)對啊,他們說那個沒有關係,他們私底下弄的都不需要通知的啦。」廟方求助無門,向監察院陳情,沒想到一調查發現行政瑕疵。地政士在經手的過程當中沒有清楚向買賣雙方解說和確認,就在土地登記申請書備註欄,不實切結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檢察官也只憑買賣雙方供詞說不知道法令,地政士供稱有疏失,認定買方和地政士沒有通知義務是單純疏失,難以讓人信服。監察院請法務部持續精進偵查技巧,才能讓人民有信任感。

另外,監察院也認為內政部應該深入檢討,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和登記審查,研議是否要修法,避免法規徒具形式沒實質效益。監察委員施錦芳說:「因為目前登記機關是用切結來取代審查,地政士代表他還講這是自欺欺人,所以他也建議是不是能夠修改。」監察院認為這起案件突顯司法和人民生活落差,法官和檢察官沒有貼近人民,監察院督促相關單位檢討,落實財產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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