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處分」修法無助精障病友復歸 民團反對臨時會無效修法

文/楊鵑如

「台鐵殺警案」及「屏東挖眼案」引發社會震驚,精神病友犯案使得社會大眾恐慌,行政院今年3月通過《刑法》及《保安處分執行法》等有關監護處分制度修正草案,擬無限期延長精障者受刑人的監護處分,形同「加強隔離」。

立法院將於臨時會排審「監護處分」相關草案,昨(1/11)天精神障礙病友家屬及司法團體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反對政府未思考應從社區服務支持精神病友問題,注重在倉促且無效的修法,將觸法病友無限期隔離,違反人權。

民間團體也為此發起「反監護處分修法連署」,連署發起人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有600人及單位參與連署,呼籲政府修法應納入精障病友及其家屬的意見。(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