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照琴公司遭掃射 男子帶槍投案

曾涉入藝人澎恰恰自慰光碟案、今年1月剛出獄的前十大槍擊要犯「瘋琴」盧照琴開在嘉義縣水上鄉的公司,2日凌晨被邱姓男子開槍掃射,邱男犯案後帶槍投案並供稱因不滿盧猥褻少女才憤而開槍,但盧男行蹤不明,檢警懷疑另有隱情,擴大追查幕後藏鏡人。邱男則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送辦。

2日凌晨1時51分許,邱男駕駛1輛自小客車到盧照琴開設的巨得集團公司前,隨即下車持槍掃射,現場傳出「碰、碰」聲響,玻璃門窗彈痕累累,碎片散落,槍手隨即開車逃逸,帶槍到距離數百公尺外的水上分局,向警方說「我開槍了、要投案」。

警方即逮捕邱男,並趕到案發現場勘查蒐證,發現這家公司的大門玻璃、門框、鐵捲門旁柱子都遭射擊破損,門前路面上彈殼散落一地。警方初查,犯案槍枝共有30顆子彈,開5槍後卡彈未再發。

警方初步調查,28歲邱男設籍台北,有毒品、公共危險罪等前科,獨自駕駛向友人借的自小客車從台北南下嘉義,持改造的M4A1步槍掃射巨得集團公司,邱男供稱因不滿盧照琴犯下猥褻少女的罪行,憤而開槍尋釁。

但盧照琴犯下猥褻少女案已於去年判刑10月確定且今年1月6日已服刑期滿出獄,加上盧的妻子稱述,案發時她在家睡覺,而盧照琴前幾天外出後一直沒有回家,目前也連絡不上盧。

檢警初步了解,邱男否認與盧照琴、受害少女相識,與嘉義也無地緣關係,卻又自稱不滿盧的行徑,且對槍枝來源推稱是已死亡友人託交的,供詞避重就輕,犯案後自行投案,讓檢警對他的說法高度存疑。

檢警懷疑另有隱情,不排除有江湖恩怨,幕後有人教唆,已擴大追查邱男交通動線、通訊紀錄等,並透過管道希望盧照琴出面協助調查,以釐清案情。

邱男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依涉犯5年以上重罪、不排除有共犯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