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脫女友衣服!台北男「丟刀刺胸」還硬上 「掀傷口拍照」給兄弟炫耀:隨時讓你發洩

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一名居住在台北的陳姓男子,擁有家電技工、毒品前科,2019年12月在士林租屋處毆打自己的女友,不僅摑她巴掌,還掐住對方的脖子,甚至丟擲水果刀刺傷女友胸部,卻又同時逼迫對方性交及口交。

2020年底,陳男被依傷害、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不過,陳男並沒有因此學到教訓,竟然拍攝女友胸部的傷口照,並傳給友人稱「有需要可以過來發洩性需求」,士林地院再依強制罪判陳男4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

陳姓男子的女友指控,出事當天陳男就把她的衣服脫掉並用水果刀刺傷她,使她血流不止,擔心血染床鋪,陳男喪心病狂使用菸草、紗布止血,接著強迫她掀開紗布拍攝受傷的地方,並將照片傳給朋友炫耀,還口出狂言「有需要可以過來發洩性需求。」

穆魯甘將妻子拖至墳場,打算同歸於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穆魯甘將妻子拖至墳場,打算同歸於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陳男辯稱友人打電話來,當時他先向朋友表示自己「受傷了」,朋友想要看照片,他便傳了一張自己的傷口照。不過,友人出庭時打臉陳男表示,自己從沒有要對方展現傷口。

法官認為,陳男的辯詞有問題,認為女子遭陳男傷害、性侵得逞後,因不願意遵從拍攝私密部位,所以才會遭陳男暴力相向,最後只好聽從指示掀開紗布讓陳男拍攝照片。法官認為,陳男以威脅的方式讓女友行「無義務之事」,屬於強制罪可以再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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