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而未統測 提供補救

甄選入學將於一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開始報名,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針對已報名一一一學年度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因新冠肺炎確診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於一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及五月一日全程到考之個案考生,提供甄選入學與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給予補救。

欲參加此二入學管道之考生仍須依照簡章日程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與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且須舉證向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參加甄選入學者,需先於五月二十日前提出確診證明文件向聯合會申請,並於甄選入學第一階段報名期間,至多選擇六志願校系,完成第一階段報名;所選校系以報考統測考試群(類)別相對應之甄選群(類)別為限。經聯合會資格審查通過之個案考生無需統測成績,直接通過甄選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再依簡章日程參加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與指定項目甄試。

個案考生因無統測成績,甄試總成績計算將統測占比均分至資料審查項目及到校甄試項目;若第二階段甄試時再遇疫情無法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則以資料審查項目成績計算。個案考生甄選總成績達該系科一般生正取最低錄取標準後,由招生委員會進行就讀志願序分發,以外加名額錄取不設限額。

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者,亦須提出確診證明文件向聯合會申請補救。如曾經於甄選入學資格審查通過者,無須重複再舉證申請。個案考生因無統測成績,需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在校歷年成績單等備審資料,至多選擇與統測報名同群(類)別之六志願系科,經志願系科審核是否達錄取標準,再由招生委員會按個案考生志願序與系科錄取順位進行分發,得以外加名額錄取不設限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補救方案相關作業細節預定於七月一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