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租金 王立任要求改以收入計算

台中市議會23日舉辦第3屆第5次定期會專案報告中,王立任議員針對市政府「社會住宅規劃與新建進度」專案報告提出建議,應該讓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在社會住宅的租金由收入計算而非現在的市價計算,這樣才能幫助到真正有需求的弱勢族群,不要讓越窮的人越租不起房子,達到居住正義。

王立任議員表示,社會住宅為社福政策,主要是要幫助弱勢族群。目前台中市社會住宅租金提供給一般戶為市價7折,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為市價65折計算,但是房屋市價日益高漲,雖然已低於一般行情,仍對於弱勢族群十分昂貴。

王立任指出,台中市目前已完工的4處社會住宅總共有891戶,其中為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有124戶,占13.9%。但經對比後發現一般戶收入標準為$51,086元,低收入戶的收入只有$14,596元占一般戶28.6%,中低收入戶的收入只有$21,894占一般戶42.9%。但是低收與中低收入戶的社會住宅租金卻占一般戶租金92.8%,該租金相較下是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相對不友善,這樣的社會住宅根本只讓弱勢族群看的到但吃不到。

王立任議員認為,在租金占弱勢族群收入比極高的情況下,根本不會有人敢來租,反觀鄰近的日本、韓國的社會住宅租金都是以收入來計算租金而非房屋市價。因此要求台中市針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社會住宅租金也已收入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