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壹週刊報導不實 壹傳媒判登報道歉

中國時報【(林偉信)】 壹週刊3年前以聳動標題「台揚科技放無薪假、女員工下海陪酒、主管涉性交易」,在明知爆料者已出示外包廠商證件,非台揚員工的情況下,仍做出不實報導。最高法院認為,壹週刊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造成台揚名譽受損,判決壹傳媒須在中國時報、聯合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對於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