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幼兒園驚傳不當對待,應一罪一罰加以遏止

托嬰中心是現代年輕父母的重要托育選擇,但近年來爆發多次托嬰中心不當照護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日前,台南市中西區托嬰中心驚傳有托育員、男性行政人員、負責人對孩子有不當行為,宣稱因「一時失控」而將幼童騰空拉起、推甩拉、打小手、壓頭、硬塞食物等,甚至還有男員工親吻幼童嘴巴的情形。

台南市政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該托嬰中心依法裁處二十四萬元罰鍰,且勒令停辦一年;另對不當照顧工作人員處罰鍰,並公告姓名。

家長把孩子託付給托嬰中心,就是希望能獲得妥善照顧,不能因為老師或教保員的粗暴舉動,而讓孩子受到傷害,故對施暴人員應予重罰,在法律上應予一罪一罰,並取消教保員的證照,讓無良業者得到教訓。

懲處不能只是「雷聲大、雨點小」,不能因老師離職而作罷,一定要追究到底才行。對於兒虐事件,要以最嚴格的標準來檢視並處罰,負責人及該場所都不應該再繼續從事托嬰中心或幼兒園,不然改個名稱、換個負責人還不是照樣重新營業。

從事教保相關工作要有愛心、耐心,否則就不要做,而對於托育機構的評鑑制度也應作調整,從托嬰中心的行政管理、托育活動、健康安全等層面來做評鑑,建議定期對托嬰中心評鑑一次,一方面能規範業者,另一方面也能讓家長透過評鑑的結果來篩選合適的托嬰中心,也能為孩子的托育品質把關。

相關單位應趕緊立法,對於不適合的教師、教保員能吊銷執照;對於不適任的負責人,也應勒令停業,不得再開設。若再放任不管,只會讓人更不敢生育、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