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受疫情衝擊 政府課稅應苦民所苦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今年臺北市政府針對自用住宅設籍且屋主名下僅擁有一間房屋的「房屋稅」實施「自住稅基折減」,由於這類屋主,並沒有其他房產可供炒作或出租,這樣的稅制改革,頗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值得肯定。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對綜合所得稅、汽車牌照稅等其他中央及地方稅,也要比照類似原則辦理,才能實現「量能課稅」。

政府近年雖曾有調整稅率,讓社會新鮮人年薪四十點八萬元,月薪三萬元以下、雙薪家庭年薪八十一點六萬元、雙薪四口之家,扶養二名五歲以下子女年薪一百二十三點五萬元,可免納所得稅。在「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的大環境下,這些數字實有必要再提高,即「稅制設計」要能讓低薪、低所得者,享受到低稅負的好處,而高所得者的稅基,更應適度調高,級距更應加大,如此財富所得才能真正合理而重新分配,如此不但可以增加公共建設的稅收,也符合社會公平。

以汽機車牌照稅為例,若民眾個人僅擁有一台機車排氣量在125CC(含)以下,或名下僅擁有一台國產車排氣量在二千CC以下的民眾,汽機車牌照稅及燃料稅,建議再往下調,如此才能減低民眾負擔;反觀排氣量超過250CC以上(含)的重型機車及超過二千四百CC的房車、休旅車,甚至進口超跑,由於這些車主財力較為充裕,建議可適度調高貨物稅或使用牌照稅,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再者,若汽機車因肇事,屢屢被交通單位開立罰鍰,現行保險費率會因此調高,在相關稅率部分,建議研議對此類駕駛人或車主進行加稅,使這些不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要負擔比一般遵守交通規則的民眾多一些稅負,之後將所徵收到的稅,投入各項交通建設,秉持「專款專用」原則,如此較符合基層民眾的心聲。

綜上所述,政府推動稅制改革,首先應先考慮減輕薪資所得、中低所得、育兒家庭、中小型企業及新成立公司的稅負,其次建議所推出的稅改,除應綜合考量,也須讓民眾「真正有感」,例如今年許多產業,都深受本土疫情所衝擊,有的上班族甚至無班可上,部分餐飲業、店面生意一落千丈,在此景氣不如預期的同時,政府對人民課稅部分,實應「苦民所苦」,要提高民眾就業率、促進經濟發展、增加投資,否則最後會淪為被民眾抨擊,政府只會向小老百姓「課稅」,反倒讓高所得者、財力所得較高的個人或企業,可透過各種方式逃避稅收,長此以往,勢必會累積廣大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