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建議政府拿出有效對策穩定物價

行政院主計處近日公布一一○年十二月份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較一○九年同月漲二點六二%,而去年一整年總計有七次突破二%通膨警戒線,其中去年十一月油料費大漲百分之三十五點八,水果、蔬菜分別大漲二十四點七四%及十二點九一%,十一月CPI年增率達二點八四%,創下近九年新高,物價上漲讓基層民眾相當有感。

近期民眾感到萬物齊漲,家庭支出越來越高,曾有一項針對「最讓台灣人崩潰的十大有感漲價物」調查,依序為蔬果肉類食材、三C用品、房地產、餐飲、汽機車、汽油、泡麵、手搖飲料與咖啡、便當與自助餐、房租。進一步分析,在這些項目中,至少有八項與民眾生活及荷包息息相關,如政府未能拿出有效的對策,僅一味將責任推給「市場機制」,物價就會猶如控制不住的怪獸,持續受到基層民眾所詬病。

建議政府不能僅消極地呼籲業者不能有漲價行為,或呼籲賣場推出「平價特惠專區」,要遏止不正常的物價上漲行為,應拿出具體作法:一、建議政府所屬公營事業機構所販售的各類商品,應發揮「帶頭效用」,一方面把許多商品設定凍漲時程,另一方面最好還能「反向操作」,由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釋出低於市場價格的民生物資,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藉此穩定物價;二、若鼓勵業者將物價調降,業者通常以「原物料上漲」當作藉口,此時建議政府不如回頭找出原物價上漲的因素,讓上游供貨更為充足;三、若某種農產品物價下跌,建議政府「物價賤則買之」,同時將所收購較便宜的商品,轉售到某項商品物價較為高漲的公營市場,藉此達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四、為鼓勵優良業者販售比市場較為平價的商品,政府可採取調降稅率,以資鼓勵;五、油價及水電價格,通常是物價上漲的火車頭,建議政府應體察民心,視人民生活及物價上漲情況,莫要輕言調漲,以免造成物價上漲更為嚴重。

為能有效穩定物價,建議政府組成專案小組擬定相關對策,針對民眾基本生活物資,由公營事業機構推出低於市場價格及平價商品進行反向操作,另一方面採取優惠稅率,鼓勵「商品不漲價」的優良廠商,同時鼓勵各縣市舉辦「平價蔬果、商品拍賣」,由政府另闢銷售管道,讓農民推出本土生產且較為平價的農產品,賣給民眾藉以「擴大內需」,才不至於使民眾因面臨高漲的物價,而使荷包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