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恐怖情人不該姑息 親密伴侶關係應果斷了絕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近日遭男友家暴傷害,她隱忍多日後,直到遭週刊披露才提出控告,以高平日的形象光鮮明亮,遭遇親密伴侶暴力相向,卻因唯恐個人及政治隱私外洩而猶豫再三,高說,林男營造跟很多人都很熟的形象,長期慣用脅迫、簽文件,指揮、逼迫女性順從,若不照他的意思做,「有很多網軍可以發動」,來對交往女性威脅,不難想像,一般婦女若受到傷害,有多麼惶恐無助,這個事件也顯示,平日發言犀利的高,竟然會受到如此殘忍的對待,不禁令人對政府的「社會安全網」建置大打問號。

家暴的問題在台灣社會中存在許久,隨著時代演進,雖然女權逐年增加,但恐怖情人的案例仍層出不窮,高立委由於外型亮麗、陽光,在媒體上的曝光率也高,被外界封為「港湖女神」,從女神的心態來看,似乎盼望其他女性運氣能好一點,但對這種恐怖情人還能有所「盼望」嗎?實務上,以其他個案為例,被家暴的妻子、女友或是伴侶,當身邊的朋友要幫忙報案時,被害人竟還躊躇不前、瞻前顧後,怕這個家庭或這段感情會毀了,但家暴就是家暴,不管是「女神」或「立委」,仍是被害人。

再者,社會上也有聲音指向,會受暴的被害人會吸引到恐怖情人,這是被害者的問題,這是大錯特錯的觀念,需知道很多人在感情的一開始,都是善於偽裝的,他可以在一開始就表現形象及個性很好,但一旦吸引交往之後,他再把他的狗屁倒灶的事情全部丟出來,也讓另一方不幸的成為施暴被害者。

伴侶在相處時,若發現對方是在性格上有可怕之處時,我們絕對不能夠再隱忍,也要對自己在感情上,必須要有一定的自信,試想若本著就是兩情相悅的相愛,當對方不愛你的時候,就應該結束這段關係,千萬不要讓自己變得愁容滿面,除了可以放棄這段不順的感情外,也可讓對方走;對恐怖情人的那一方,則應該好好的把心理心態調整到正確的方式外,也應該嘗試去看心理醫生,不要用這種方法去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

在親密伴侶關係中,我們除了要譴責暴力行為外,也呼籲在伴侶關係中受家暴的被害人能勇敢出面揭發,堅持立即提告,且希望不要一段時間過後,又選擇原諒,繼續養大恐怖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