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若紓困無法使勞工受惠 政策有檢討必要

勞動部去年祭出「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只要於職業工會投保,在基本工資以下,前年所得未滿四十萬八千元、未領取其他部分生活補貼補助即可領取,但近日傳出有人在政府單位投保,是國公營事業的受雇勞工,薪資在四萬元以上,只因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二萬三千一百元以下,而順利領走三萬元生活補貼,在網路引起一片譁然。

疫情影響,勞工收入銳減,政府紓困對象是否真正把錢用在「該紓困對象」,是全民關注的焦點,在網路留言在新聞刊出不到六個小時,就有高達三百多則留言,引起一片罵聲,例如「臺灣紓困本來就是笑話,真正需要的人領不到」,也有人認為,許多有錢人不需要工作,只在工會保最低工資,例如「有人開兩間店面,車子開BMW,只因不想繳錢給政府,全家都保最低金額,如今全家六個人,每個都領三萬元,還領二次」,也有人直言「去年收入約四十二萬,超過四十萬八千,因此被「排富」,但今年截至目前為止,收入不到十萬元,一毛也領不到,痛罵是「賊政府無誤」,這些勞工的心聲,不曉得政府相關單位有沒有看到?

疫情期間衝擊許多勞工及產業,政府在紓困部分,一定要真正送達受疫情衝擊的勞工,也要參考國外作法,才不會失之公允,例如美國紓困是發給人民每人一千四百美元紓困金,標準為個人年收入不超過七點五萬美元,夫妻年收入不超過十五萬美元及其未成年子女或受撫養成年家屬,都能領到,而年收入不超過十一點二五萬美元,且有受撫養者的單親父母,也可獲得全額補助。至於韓國政府則編列三十四兆九千億韓元,約等於新台幣八千五百億元,在排富後約有八成八的韓國民眾,每人可領到廿五萬韓元紓困金。

鄰近日本政府,所推出現金紓困方案,每人一律發放十萬日圓,約二點七八萬元台幣現金,到今年七月已發放超過八成,該國消費者信心指數從今年四月二十一點,上六升至六月的二十八點四,也因此一政策,許多日本民眾拿去購買高附加值耐用品,市場上還出現報復性反彈。

為紓困馬來西亞政府對勞工撥出約二百五十五億台幣的工資補貼,預計超過二百五十萬名勞工受惠,持有勞工公基金帳戶的民眾可獲得約三點三萬台幣。

為使國內各產業及基層勞工從疫情困難中走出來,政府除要儘快編列經費將錢用到真正受到疫情衝擊的勞工及產業,在未來的振興方案,也最好能呼應民意,若經濟寬裕者反而領到紓困金,而領月薪三萬元以下基本工資的勞工,反而只能「乾瞪眼」,那這樣的政策,若沒有進行滾動性檢討,恐將離民意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