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防災治災戰略

強烈颱風天兔來襲,雖對恆春及台東造成威脅,但中心未經過台灣陸地,幸能未造成更大災害;但是前一個颱風康芮,風不大卻帶來暴雨,造成各縣市嚴重淹水、土石流、自強號撞土石流、水淹沒台鐵路軌、基隆巨石滾落傷及路過車輛、兩層樓滑倒在公路上,災情慘重,南部五縣市首長向中央爭取六年六百億預算治水,接續八年八百億治水經費,這次水災被CNN稱為毀滅性災害,世界各地受氣候暖化影響,天氣不穩,有些地方乾旱,有些地方慘遭洪水之苦,這些災害歸咎天災,但是人為破壞生態更是可怕。 台灣經常在夏天有颱風暴雨,地處地震帶,常有地震,中央政府營建署、水利署始終沒有一個整體國土保育計畫及治水防洪主要計畫,各處濫墾濫建,過度開發,造成台灣到處淹水、土石流,而政府在提治水預算時僅看到數頁A4計畫書就要到上百億預算,予人草率粗糙的決策印象。 台灣五分之三的土地面積屬於山陵區,中央山脈南北走向,東西向寬度狹窄,水系或河川均是東西走向,河川坡度大,且山區地質大部分是礫石風化的材質,乾旱時,土質很硬,遇雨很容易吸水成爛泥,摩擦阻力降低,很容易形成土石流或崩塌現象,西部走廊濱海地區又因海岸侵蝕及抽取地下水用以養殖魚蝦或灌溉稻田,致使海埔地流失、地層下降,甚至威脅到高鐵行車安全,雲林以南到屏東海岸地區常因暴雨而常淹水,苦不堪言,有些祖墳長年泡在海水中。各縣市山區土石流敏感區,颱風暴風雨來時,必須疏散居民到安全地點,居民常過著像逃難生活,非常沒有安全感。又如南投縣仁愛鄉,每逢暴雨就有土石流沖毀產業道路與橋梁,災害後各級政府就要花鉅款去修復,以滿足居民生活的需要,這些林林總總國土災難,卻不見內政部營建署與水利署提出一個完整的國土保育與開發計畫,河川治理應該考慮兩百年洪水頻率而不是五至十年洪水頻率,一旦公布河川治理線就要嚴格去控管治理線內河川區,不准任何侵占河川用地做開發行為,另外,很多低窪地區或土石流敏感山區應規劃為濕地或保育區,嚴禁開發行為,如果現在有居民住在這些災害敏感區域就要強制其搬,而用國有土地與其交換,讓這些居住在災區的民眾遠離災區,使其能有安定生活環境,當然,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居民對其土地有情感,不願離開共世代居住的地方,所以政府主管單位必須在國土計畫法納入這些執行細節,使政府可以公權力達成保護民眾的生命財產。 其次政府防災治災相關部門應該要有短中長期防災治災計畫,經過嚴謹的規劃程序,蒐集完整資料,與相關民眾溝通,居民參與,並採用區段徵收手段,共同分擔公共設施與工程費用,當然主管機關也可以編列預算配合區段徵收,不一定要財務自足的區段徵收,本來公共建設就是為公益,政府本來也可以編列預算採用一般徵收,因此編預算配合區段徵收以補區段徵收財源不足,地主可獲得分地或領補償,減少抗爭會使防災治災工作更加順利,另外很重要的概念,最好先完成土地徵收作業,再編預算去辦理工程,才不會因地主抗爭而延誤預算執行,同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要互相合作,不能有政黨之私,而影響防災治災的任務,災害是不分政黨,防災治災是政府與人民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