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變道路?琉球鄉公所不申請判定

有民眾質疑,屏東小琉球許多通行已久的「私地便道」不算既成道路?對此,琉球鄉公所表示,絕對不會向縣府提出申請判定,不會把居民好心留給大家使用的私地變成公有路。(謝佳潾攝)
有民眾質疑,屏東小琉球許多通行已久的「私地便道」不算既成道路?對此,琉球鄉公所表示,絕對不會向縣府提出申請判定,不會把居民好心留給大家使用的私地變成公有路。(謝佳潾攝)

屏東離島琉球鄉「正好有路」禁止通行在地方掀起熱議,多數居民支持地主,但也有人提出既成道路疑慮,對此,縣府稱,私地變道路須由公所提出申請,再以大法官釋字第400號判定,但公所強調絕不申請,請外來民眾尊重在地人。

「正好有路」是環保旅店老闆蔡正男為保留兒時記憶與小琉球人的美德,特別從私人土地中留路給大家使用,不料卻被遊客與外來業者視為理所當然,不僅嫌棄路窄、隨地丟垃圾,還騎快車差點撞傷行走的老人家,為此,他7日設置告示禁止外人通行,但街坊鄰居使用照舊。

蔡正男說,小琉球有很多四通八達的小路小巷是私人土地,是住戶為方便大家使用讓出來的,這都是在地人默默付出、並非應該的,他把讓大家隨意通行7年的私地封起來,只為告訴大家「責任旅行」的重要。

他一設置告示禁止通行後,在地方掀起熱議,許多居民都支持他的做法,有人感嘆「並非所有事都是理所當然的,當把別人給的方便當隨便,說多有人文素養也只是空談」。但也有人質疑,讓公眾通行多年的路難道不是既成道路?如果每個地主都設路障禁止外人通行,這樣可以嗎?

對此,屏縣府工務處指出,私地能否變成既成道路、讓公眾自由進出,並非以地主無償讓大家使用幾年做評斷標準,而是須由鄉鎮公所向縣府提出申請,再以大法官釋字第400號做判定。而琉球鄉公所則強調,公所絕對不會申請,不會把居民好心留給大家使用的私地變成公有路。

公所祕書陳盈宏說,琉球人從以前就習慣我的地留3尺、你的地留3尺,大家讓出一條路來一起用,所以巷子都很小,近年不少遊客都在小巷橫衝直撞、亂丟垃圾,他呼籲所有人發揮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