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領綱草案待修正 國小不納入科技課程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0日電)教育部今天召開課審大會,審議科技課綱草案,由於科技總綱僅針對國高中,並未規劃國小課程,領綱卻針對國小提供課程建議,課審委員投票通過「再審議」,要求研修小組修正與總綱一致。

教育部今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區召開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由總召集人、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主持,繼續審議科技領域課綱草案。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新增科技領域,涵蓋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根據總綱規定,國中階段為每週2節課,高中階段為必修課,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各2學分,國小階段則未規劃為領域學習課程。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受訪時表示,科技是新增的科學領域,總綱並未針對國小規劃上課節數,但確實有些國小會在彈性學習課程中教科技教育,因此研修小組也在領綱草案針對國小高年級提供課程建議。

林騰蛟指出,課審大會委員認為既然總綱裡面沒有安排國小課程,領綱就應該和總綱一致,國小階段若要實施科技教育,應採取議題融入的方式,或在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因此課審大會進行投票,最後表決通過「再審議」,將請研修小組修正領綱。

依照課審大會決議,林騰蛟說,教育部將請研修小組針對科技領域領綱重新檢視並調整修正,希望和總綱一致,之後教育部會安排諮詢會議,由課審大會委員代表和研修小組進行充分對話後,再將修正後的領綱交給課審大會並排入優先審議。

至於外界關心的課綱進度,林騰蛟表示,今天有課審委員提案,7、8月可安排週末2天開課審大會,而課審委員若有需要,教育部可協助安排住宿,另外也會優先調查週三的出席狀況,希望平日和假日各增加一次審議時間,以增加審議密度,而下次將於6月24日開會審議綜合活動領域課綱。(編輯:張芷瑄)1070610